•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7-24 00:38:11 股吧网页版
上海出台新政 激发直接融资功能加强科技金融服务
来源:证券日报

  7月23日,为强化对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中共上海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发布《上海市充分发挥直接融资功能进一步加强科技金融服务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围绕提升早期投资领投定价能力、构建完善股权投资接续机制、发挥资本市场关键枢纽作用、丰富多元长期资本供给和优化配套制度环境等五个发力方向,提出20条具体举措。

  中共上海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曹艳文表示,《若干措施》既突出早期硬科技投资培育,又注重全周期融资生态搭建;既突出多层次资本市场赋能,又注重长期耐心资本集聚;既突出金融改革创新突破,又注重配套制度环境营造。下一步,上海将不断丰富多元长期资本供给、优化配套制度环境,持续夯实直接融资服务科创核心优势,打造全国科创投融资标杆高地。

  创新资本供给机制

  助力企业全周期成长

  科技创新投入高、周期长、风险大,需要多元资本的持续性支持。《若干措施》聚焦科创企业“0到1”初创孵化、“1到10”成长加速关键阶段,以“投早、投小、投硬科技”为核心导向,丰富多元长期资本供给,健全资本接力赋能机制,破解早期科技企业融资难、估值难、接续难痛点。在源头培育上,《若干措施》提出,提升天使投资社会组织功能、优化天使投资出资机制、强化国有资金引领功能、完善评估定价机制等举措,以提升早期投资领投定价能力。

  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副会长宋向清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次政策通过升级上海天使会平台,配套天使投资人落户、医疗等便利政策,汇聚优质投资人才;同时设立上海社保科创基金作为领投标杆,引导各级引导基金重点投向硬科技天使子基金,改善了国资基金不敢投、跟风投早期项目的问题,补齐了科创企业“0到1”概念验证阶段的资金短板。

  在资本接续上,《若干措施》明确构建投资接续长效机制、提升基金份额转让平台功能、健全科技并购生态体系、优化一二级市场投资接力、强化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联动等五条举措,推动“早期投资培育—多元渠道退出—资金回流再投新项目”的良性循环加速形成。

  在资本扩容上,《若干措施》锚定长期资本、产业资本、外资三大资金来源提出“设定差异化国资出资比例、门槛收益率等条件”“推动‘链主’企业、上市公司等积极开展企业风险投资(CVC)”“深化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等举措。

  在宋向清看来,此次新政有效打破了过往金融资本、产业资本、政府资本各自独立、分散发力的格局,推动社保、保险、CVC、市场化创投、国资引导基金等各类资本同向聚焦硬科技核心赛道。同时,有效整合各类金融机构、科创园区、产业龙头等主体资源,构建起互联互通、协同赋能的科创金融生态,助力科创产业高质量发展。

  深化金融改革赋能

  激活产业发展新动力

  完善的资本供给体系是科创企业成长的基础,而健全的资本市场功能、优质的制度配套体系,则是持续释放直接融资效能、赋能科创产业提质增效的重要支撑。此次出台的《若干措施》不止于拓宽资本来源、畅通资本循环,更以系统性金融改革为抓手,激活科创金融内生动力。

  一方面,《若干措施》聚焦发挥资本市场关键枢纽作用,提出“持续扩大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的适用范围”“允许按照未盈利标准上市且尚未盈利的企业及存在破发情形的企业再融资”等一系列举措。

  南开大学金融学教授田利辉向《证券日报》记者分析,上述举措充分释放资本市场包容度优势,为硬科技企业搭建覆盖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至成熟期的全生命周期融资支撑体系。

  另一方面,锚定优化配套制度环境,《若干措施》提出,优化政府投资基金和国资基金出资要求、完善政府投资基金和国资投资基金综合绩效评价体系、深化科技金融数智化建设、建设直接融资试验区,加强数据分析和监测预警能力等举措,以护航直接融资功能充分发挥。

  谈及如何更好推动上述举措落地生效时,田利辉表示,本次改革构建了全方位科创金融支撑框架,后续关键在于细化落地细则、夯实配套支撑。在资本赋能上,要秉持包容审慎监管原则,持续放宽硬科技企业融资限制、拓宽多元融资渠道。在配套保障上,要推动国资基金、金融机构与产业平台协同联动,优化政府投资基金绩效评价体系,摒弃单一收益考核模式,兼顾科创投资长期性、风险性与公共属性,引导国资资本深耕早期科创领域、聚焦硬科技赛道等。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