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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7-24 16:41:01 股吧网页版
三部门:开展征收挥发性有机物环境保护税征收试点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财政部7月24日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印发《征收挥发性有机物环境保护税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办法》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按照“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有序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环境保护税征收试点工作。

  首批纳入征收试点范围的行业包括:印刷业;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炼铁、炼钢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上述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结合试点情况,适时将涉及挥发性有机物管控的其他行业全面纳入征收试点范围。

  《办法》明确,挥发性有机物环境保护税的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8元至12元。挥发性有机物环境保护税的具体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本地区大气环境承载能力、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要求,在前款规定的税额幅度内确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当量值为0.95千克。

  相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表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项多,涉及的工艺环节也多,排放量计算较为复杂。为平稳推进试点工作,结合不同行业企业排放规模、环保监管要求、征管条件等情况,分两步推开试点,先在“印刷”“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医药制造”“炼铁、炼钢”“通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汽车制造”等八个行业开展试点,这八个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占工业源总排量的70%以上。下一步,财政部、税务总局、生态环境部将密切跟踪试点情况,及时总结经验,评估试点效果,适时在其他行业全面推开征收挥发性有机物环境保护税试点工作。

  上述负责人表示,征收挥发性有机物环境保护税试点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为确保试点工作平稳有序实施,生态环境部将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各排放源项排放量具体计算方法,分级分类给出各类设施的废气收集、去除效率。同时,税务总局还将牵头制定配套征管公告,进一步明确具体征管操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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