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7-24 16:45:40 股吧网页版
又见高分误报厦大马来分校,系统疏漏不能全部甩锅考生
来源:南方都市报

  据媒体报道,山东烟台莱州市考生郭同学今年高考考了644分,目标是冲刺厦门大学,没想到填报志愿时没看清楚,被录取到了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一年学费折合人民币5.1万元,普通务农家庭无力承担,只能选择复读。一年前,多名贵州考生误报厦大马来西亚分校的殷鉴就在眼前,类似的“乌龙填报”一再重演,不能再以“考生填报不细心”一笔带过。

  不可否认,高考志愿是考生自主填报的选择,仔细核对院校名称、办学地点、专业代码、学费标准,本就是考生与家长的分内之事。每年各地招生考试院都会提前发布填报提醒,明确要求区分同名院校、不同校区与办学类型,考生填报前理应研读招生章程、对照专业目录。郭同学一家此前不了解厦大设有马来西亚分校,填报时忽略页面备注信息,最终酿成无法挽回的结果,自身确实存在疏忽,按照现行录取规则,正式录取后无法退档、不能参与当年后续批次录取,复读成为唯一出路,个人需要承担相应后果。

  但连续两年出现误报,也证明问题早已超出“个别考生粗心”范畴,志愿填报系统的信息展示缺陷,无疑是催生乌龙录取的重要推手。国内异地分校如山东大学(威海),会在院校名称栏单独标注地域后缀,区分清晰直观。可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在部分省份填报系统中,仅依靠细微备注、末尾专业代码与本部区分,“马来西亚分校”字样藏在小字备注中,院校主名称统一显示为“厦门大学”,视觉上极易混淆。对于数十个志愿集中填报、页面信息繁杂的考生而言,快速操作时很难留意到角落的提示文字,尤其农村家庭、信息渠道有限的考生,很难提前预判“同名院校分境内本部与境外分校”的巨大差异。

  更值得反思的是,境外分校与本部存在天壤之别:办学地点远在马来西亚吉隆坡、全英文授课、年均学费五万余元,录取分数线、培养模式、就读成本完全不在同一维度,这些直接决定考生选择的关键信息,本该在填报界面醒目高亮提示,甚至设置强制确认弹窗。可部分省份系统仅依靠纸质目录区分代码,线上填报界面弱化关键提示,把全部识别压力转移给缺乏经验的考生。当考生向招考部门反馈困境时,得到的回应却多是强调“考生应自行留意”,回避系统标注不清、提示机制缺失的核心问题,这种“甩锅式回应”,忽视了招考部门本应具备的便民服务意识。

  从技术层面看,完善填报系统、避免同类失误应该不存在门槛:为境外分校分配独立院校代码,与本部代码形成明显区分;在院校名称后强制标注“马来西亚分校(境外办学,高收费)”,使用彩色字体、底色标签突出警示;考生选中分校专业时,自动弹出弹窗列明办学地点、学费、授课语言,必须手动勾选确认后方可保存志愿;系统增设筛选分类,将境内院校、境外分校、中外合作办学分开分组展示……这些简单改造,能大幅降低误填概率,却在上年舆情发酵后仍未全面落地,背后是服务考生的责任意识缺位。

  高考志愿填报关乎考生多年努力、家庭数年积蓄,一次失误,就要让高分考生付出复读一年的时间成本,普通家庭背负经济压力,代价过于沉重。招考系统不能只追求流程合规,更要兼顾人性化、容错性,不能将所有风险都转嫁到考生身上。

  对于当下已发生的误录个案,各地招考部门应建立柔性申诉渠道,协调高校厘清退档流程,尽可能为考生提供补救空间。着眼长远,全国各省市招生考试院应当统一规范同名院校、异地校区、海外分校的标注标准,全面升级志愿填报系统的防错提示功能,常态化开展志愿填报科普宣讲,提前向考生普及分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区别。

  高考招生体系的核心是公平与便民,一套完善的填报系统,应当主动为考生扫清信息盲区。考生的细心自律是底线,招考部门的贴心服务是本分,考生固然负有核对志愿的责任,但各地招生考试部门更应扛起服务考生的主体责任。唯有摒弃“出问题全是考生不小心”的推诿思维,主动优化系统、完善提示、补齐服务短板,才能真正减少乌龙录取,不让寒窗苦读的高分考生因系统设计疏漏而白白耽误前程。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