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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7-24 17:06:31 股吧网页版
金冠股份:收到吉林证监局警示函
来源:南方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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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财智讯7月24日电,金冠股份公告,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公司因2026年7月22日披露的项目中标公告中中标金额(约2.52亿元)存在重大错误,次日更正为约1.57亿元,错误金额达9528.66万元、占更正前金额37.76%,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董事长邬劲松、副董事长张艳利、总经理马丹阳、董事会秘书吴帅未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吉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上述四名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要求公司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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