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就储值账户运营Ⅱ类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来源:大河财立方
【大河财立方消息】7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通知,就《储值账户运营Ⅱ类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所称储值账户运营Ⅱ类业务,是指非银行支付机构发行预付卡,自行签约和管理特约商户,在特约商户按约定受理预付卡后,为特约商户、预付卡持卡人提供货币资金转移服务的行为。
所称预付卡,是指非银行支付机构以实体介质或者电子数据形式发行,用于记录付款人预付资金余额、在发卡机构之外购买商品或者服务的预付价值。
预付卡分为记名预付卡和不记名预付卡。记名预付卡是指预付卡业务处理系统中记载持卡人身份信息的预付卡。不记名预付卡是指预付卡业务处理系统中不记载持卡人身份信息的预付卡。
预付卡支付机构发行的预付卡应当以人民币计价,按照实收人民币资金等值发行。单张记名预付卡资金限额不超过5000元,单张不记名预付卡资金限额不超过1000元。预付卡不得具备透支功能。
附:储值账户运营Ⅱ类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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