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7-24 17:50:30 股吧网页版
代签基金协议+区别对待投资者 星阔(青岛)投资及法人邓剑收警示函
来源:财中社

  7月24日,根据青岛证监局发布的公告,星阔(青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邓剑收到了警示函。

  此次监管措施的原因主要包括两点:一是星阔(青岛)投资未经投资者同意,代投资者签署基金补充协议;二是星阔(青岛)投资对同一私募基金的不同投资者存在不公平对待。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

  此外,邓剑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未能履行职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私募条例》第三条第四款的规定。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