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所修订《上市规则》 吸引更多类型的优质公司
来源:证券日报
7月24日,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交易所”)全资附属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就有关提升香港上市机制竞争力的建议发布《咨询总结》。修订后的《上市规则》随即生效。
此次咨询,香港联交所一共收到来自市场各界的73份回应意见。香港联交所之前在咨询文件中提出的所有建议均获得广泛支持,不少建议更获得近全数支持。香港联交所将采纳全部建议,部分建议稍有修改。
对不同投票权的公司来说,市值门槛降低至大于等于200亿港元;或大于等于60亿港元,且在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收入≥6亿港元。
投票权及经济利益方面,如果公司上市时市值≥400亿港元,不同投票权比率上限可提高至20比1。如果上市时不同投票权持股金额≥40亿港元,不同投票权持股占比可放宽至≥5%。
此外,优化“创新产业”公司规定,为采用业务模式创新而非科技创新的发行人明确提供以不同投票权架构上市的途径。
香港交易所上市主管伍洁镟表示:“此次改革是提升香港上市机制灵活性和多样性的重要一步,确保我们的上市机制与时俱进,能够应对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在维持高水准的企业管治和投资者保障的前提下,我们希望通过拓宽公司上市渠道,吸引更多类型的优质公司来香港上市,为投资者创造更多机遇,从而巩固香港作为全球首选上市地的地位。我们感谢所有对此次改革提供支持和宝贵意见的人士。我们将继续致力于提升香港上市机制的竞争力,未来几个月内将就进一步改革征求市场意见。”
《咨询总结》列出的各项改革为香港联交所上市机制竞争力检讨的第一阶段画上句号。香港联交所将继续检讨上市机制,未来将会就其他改革范畴发布咨询文件,适时展开咨询。

图片来源:香港交易所官方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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