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人寿陕西分公司被罚47万元
来源:大河财立方
7月2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
因对合作的保险中介机构保险销售行为合规性监督不到位、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分公司被罚款47万元。
相关责任人杨珊被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马妮娅被警告并处4万元罚款、何兴胜被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康艳龙被警告并处4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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