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7-24 20:34:21 股吧网页版
高管增持叠加业务结构变化 松井股份三重增长逻辑渐显
来源:证券日报

K图 688157_0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井股份”)披露《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增持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熊开阔于7月23日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1810股;同时,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缪培凯与熊开阔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月内继续增持,计划增持金额各不低于80万元、不超过120万元。

  根据公告,此次增持均不设价格区间,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两名增持主体均表示,增持主要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在此次高管增持之前,公司核心员工已率先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进行了较大规模的利益绑定。根据公司此前披露的公告,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累计买入公司股票金额3998.61万元,参与对象覆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从核心员工持股,到董事、高管直接从二级市场增持,一个值得关注的信号正在形成:在公司业务结构加速调整、新增长曲线逐步兑现的阶段,距离经营一线较近的核心团队正在通过真金白银进一步强化与上市公司的长期利益绑定。

  汽车业务加速放量

  松井股份长期深耕高端消费电子功能性涂层材料领域,在全球头部终端客户资源以及PVD、拓印、准分子固化等技术领域形成了一定竞争优势。

  近年来,公司业务结构正在发生明显变化,其中最突出的变量来自乘用车领域。

  数据显示,2025年,松井股份乘用车领域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16亿元,同比增长68.68%,收入占比由2024年的17.15%提升至29.87%;2026年第一季度,该板块收入同比增长30.57%,占营业收入比例进一步提升至39.67%,已接近四成。

  这一变化验证了松井股份过去在消费电子领域积累的功能性涂层材料能力,具备向其他先进制造场景迁移的可能。

  新能源打开商业化验证窗口

  汽车之后,新能源电池正在成为观察松井股份跨场景拓展能力的另一个窗口。

  今年7月,公司披露,控股子公司湖南三迪数字涂装系统有限公司与某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电芯绝缘UV喷墨打印设备买卖合同,合同金额约3000万元。

  同时,由松井股份与中海油常州涂料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申报的《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用紫外光(UV)固化涂料》行业标准已获批立项,公司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参与相关标准体系建设。

  从技术开发、客户验证,到设备订单和行业标准建设,松井股份在新能源电池领域的布局正在逐步由前期技术投入走向商业化验证。

  “三层增长结构”逐渐清晰

  市场人士分析,松井股份正在逐步形成较为清晰的“三层增长结构”。

  第一层是消费电子基本盘。作为公司技术能力和客户资源的重要根基,消费电子业务为公司提供长期积累的技术、客户与产业化能力,同时AI终端、折叠屏、智能穿戴等新终端形态仍在带来材料和工艺升级机会。

  第二层是乘用车规模化增长。经过多年投入,乘用车业务已经从培育阶段进入快速成长阶段,收入占比持续提升,正在成为公司第二增长曲线。

  第三层则是以新能源电池等新兴应用场景为代表的前瞻布局。相关业务当前体量仍然有限,但部分项目已经开始由研发验证走向商业化落地,为中长期增长打开新的空间。

  更重要的是,这三个增长层级并非彼此独立的业务拼盘。

  其背后共享的是同一套底层能力——围绕功能性涂层材料形成的材料研发、工艺适配、客户认证、场景理解和规模制造能力,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向新的高价值制造场景迁移。

  高管增持从侧面印证了上述增长逻辑。从“消费电子涂料公司”,到以核心技术驱动跨场景成长的功能性涂层材料科技企业——伴随业务结构持续演进,松井股份的价值重估逻辑正在变得更加清晰。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