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7-25 01:33:00 股吧网页版
秋乐种业回复北交所年报问询函:玉米种子销量锐减近四成 提高政府客户坏账计提比例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K图 920087_0

  7月24日晚间,秋乐种业(BJ920087,股价8.84元,市值14.60亿元)发布关于对北京证券交易所2025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针对其业绩大幅下滑、会计估计变更及坏账准备、期末存货余额较高等核心问题作了解释。

  公告显示,秋乐种业2025年扣非归母净利润亏损超千万元,同比下降160.37%,核心产品玉米种子量价齐跌。公司将此归结为行业供大于求、粮价低迷及品种更新迭代加剧销售分化等外部因素。进入2026年,公司的亏损态势仍在持续。

  与此同时,秋乐种业高企的政府客户应收账款及其风险也浮出水面。截至2025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8366.35万元,其中政府客户占比近七成,且回款率明显下降。为此,秋乐种业在2025年变更了会计估计,提高了对政府客户的坏账计提比例。

  玉米种子销量锐减近四成,经营持续承压

  2025年,秋乐种业经营业绩连续第二年下滑。数据显示,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1亿元,同比下滑15.34%;归母净利润为1252.17万元,同比大幅减少75.1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公司净利润同比由正转负。

  业绩下滑的主要原因直指公司核心产品的销售不振。作为公司最主要的收入来源,玉米种子的销售在2025年遭遇重挫,销售收入为1.45亿元,同比减少25.88%;销售数量更是同比锐减近四成。此外,另一主要产品小麦种子的销售收入也同比减少了11.50%。

图片来源:秋乐种业公告

  对于业绩的下滑,秋乐种业在回复中将其归因于多重外部因素。公司指出,2025年度我国玉米种子严重供大于求且玉米粮食价格低迷,导致玉米种子市场竞争加剧,农户购种积极性不高。

  同时,极端天气的常态化发生、政策层面的明确导向以及农户实际需求的持续升级,推动玉米种子品种加快迭代进程,黄淮海夏玉米区的玉米品种从“大穗型”向“中小穗矮杆高耐密”转变。

  秋乐种业表示,公司本年度净利润及扣非净利润相较于去年呈下降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ST荃银、万向德农及金博士变动趋势基本一致。公司正积极布局并推出契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

  不过,进入2026年,秋乐种业的经营状况并未立即好转。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报告期内公司营收小幅上涨2.93%,但归母净利润亏损795.19万元,亏损额较去年同期扩大了77.32%。

图片来源:秋乐种业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政府客户账款回收趋缓,坏账计提比例提高

  除了经营业绩的下滑,秋乐种业对应收账款进行的会计估计变更同样引起了监管的关注。公告显示,公司将应收账款组合分类由“赊销业务客户”变更为“政府客户组合”和“非政府客户组合”,不同客户组合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差异显著。

  对此,交易所要求公司说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及合理性、变更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是否涉嫌滥用会计估计变更操纵利润。

  秋乐种业解释称,近年来公司的政府客户应收账款回收率逐渐下降,2023年至2024年,账龄1年以内的回收率从11.53%下降至9.25%,账龄1至2年的回收率从41.36%下降至3.41%;非政府客户回收率的变动趋势则恰恰相反。这表明,政府客户和非政府客户的当期状况、信用风险及预期经济利益存在显著差异。

  截至2025年期末,秋乐种业政府客户组合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约为5736.78万元,账龄1年以内的约319.42万元,账龄1至2年的约1336.60万元。此次变更后,秋乐种业对政府客户的坏账计提比例大幅提高。其中,账龄在1年以内的计提比例提升至35%;1至2年的计提比例也提升至45%。而非政府客户的相应计提比例分别为6%和14%。

图片来源:秋乐种业公告

  需要说明的是,2021年至2025年,由于政府客户的特殊性,秋乐种业政府客户并未发生实际坏账损失。

  秋乐种业表示,为有效管控应收账款风险,公司对现有业务模式进行调整,一是优化油料作物种子政府项目合作模式,构建多元化合作体系;二是加快拓展以预收款模式为主的市场化经销渠道。

  目前,秋乐种业的存量欠款已分批逐步回笼,但各地财政资金调度紧张、区域资金拨付政策不一,整体回款推进速度偏缓。截至2026年6月30日,在账龄1年以上的20名主要客户中,期后回款金额仅185.66万元,约占期末应收余额的3.13%。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