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众看A电影,影院要么给一张B电影的票,要么给手写票而非机打票,这种看似“无伤大雅”的操作背后,隐藏着一个困扰电影行业的顽疾:“偷票房”。
近期,随着多部热门影片上映,暑期档票房节节走高,“偷票房”一词也再度登上各大平台热搜。深受“偷票房”困扰的电影《功夫女足》近期公开发声,呼吁抵制影院偷漏瞒报票房的行为。不只是《功夫女足》,近年来上映的多部热门电影,均曾遭遇“偷票房”困扰。
“热门影片因为看的人多,票房整体较高,影院‘偷票房’更难被发现,所以热门电影被‘偷票房’的现象也更多一些。”电影行业资深从业者林文(化名)向证券时报记者表示。
热门片屡遭“偷票房”
电影票房是一个备受关注且高度“透明”的数字。每部电影上映后,票房、场次、上座率、平均票价等数据都会同步实时更新。票房数据主要由各终端放映影院进行报送,基于这一数据,影院与片方将按相应的分成比例进行票房结算。
“偷票房”则完全游离在这套规则之外。“影院通过漏报、瞒报等方式减少票房上报,将原本应该与片方分账的票房吞下。”林文向记者表示,影院“偷票房”会直接导致片方的经济利益受损。
“偷票房”现象由来已久,已成为困扰电影产业发展的“顽疾”,尤其是热门大片上映期间,这一现象往往更为显著。
以摘得中国影史票房冠军的《哪吒之魔童闹海》为例,该片在2025年春节档上映后,有大量观众曝光部分影城以虚假出票、出具手写票等方式漏报瞒报票房。此后,包括《哪吒之魔童闹海》在内的6部春节档影片联合声明,将通过线上数据对比、线下人工监察等方式对“偷票房”行为予以打击。
近期,周星驰导演的新片《功夫女足》上映期间,也有部分影院被曝光存在“偷票房”行为。片方公开呼吁抵制偷漏瞒报票房行为。
周星驰影迷会在公开发布的文章中提到,安徽六安华腾国际影城、江西新余中影时代影城等存在“偷票房”行为。
证券时报记者近日联系了上述两家影院。安徽六安华腾国际影城接线人员否认影院存在“偷票房”行为。接线人员称:“如果我们存在‘偷票房’行为,密钥肯定已经被停掉了。”江西新余中影时代影城一位负责人则表示,影院已经就此事向片方进行了解释,目前该影院《功夫女足》正常放映。
行业研究机构拓普数据近日发布的《2026年放映终端偷漏瞒报行为报告》指出,“爆款效应”与“偷票房乱象”并存,已是电影市场多年的问题。今年上半年国内影院偷漏瞒报问题突出,违规行为损害多方利益。
操作手法日趋隐蔽
影院偷漏瞒报票房,核心是利益驱动。按照行业现行主流模式,一张100元的电影票,在扣除合计约8.3%的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及相关税费后,影院方通常能拿到剩余票房的57%,而片方获得另外43%。
若影院偷漏瞒报票房,则可不与片方分账,获得全部91.7元甚至100元票款。巨大的差价,让部分影院选择违规操作。
林文告诉记者,近年来,随着票房监管体系的日趋完善,“偷票房”现象已明显收敛,但部分“偷票房”行为也变得更加隐蔽,难以察觉。
他介绍,实际操作中,影院有多种方式实现“偷票房”。比如观众看热门的A电影,影院出具较为冷门的B电影的票,而B电影的片方可能仅追求表面的票房数据,不参与实际票房分账,或仅以较低的比例分账,这给影院留下了利益空间。
电影行业资深分析师沈竣(化名)向记者介绍,若两部电影票价不同,影院也可实现“套利”。“比如A电影票价30元,按比例需要分账给片方约11.8元;而B电影票价15元,若影院出具B电影的票,只需要分账给片方约5.9元。”
不过,林文表示,线上操作较为复杂,有一定难度。影院更常见的偷漏瞒报方式是不出票,或仅出具手写票。观众购买电影票后,影院提供的是无法溯源的手写票,实际可能并未出票,而这种现象大多发生在线下购票场景中。
根据拓普数据发布的报告,线下前台售票正是偷漏瞒报票房的高发渠道。沈竣向记者表示,“偷票房”一直是行业顽疾,这两年这种行为更为隐蔽,线下前台售票违规的情况更多一些。当消费者到影院前台买票,除非片方派人现场盯着,否则很难监管。
对于哪些影院更容易出现“偷票房”行为,多位受访人士均表示,中小影城这一现象更为突出。这主要是因为大型连锁影城有相对完善的监管体系,而单体影城、中小影城面临更大的经营压力,同时也缺乏相应的监管措施。
片方维权面临难题
“偷票房”行为不仅直接损害相关方利益,对影视行业的健康发展也产生不利影响。电影投资本身具有高风险性,票房的“跑冒滴漏”让片方更难收回投资成本,直接影响其后续影视项目开发的积极性。
实际上,近年来我国电影产业相关法律法规日趋完善,对“偷票房”等行为的监管力度在不断提升。
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锦丽向记者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相关规定,影院应当如实统计票房收入,不得虚报、瞒报,否则根据涉事情节的严重性,轻则会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处相应罚款;重则面临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严厉处罚措施。
然而,从过往实际案例来看,片方在面临“偷票房”问题时,采取的措施通常较为有限。对于存在“偷票房”行为的违规影院,多数片方仅是暂停其密钥。即便被“偷票房”直接导致经济损失,片方也较少直接采取法律维权措施。
刘锦丽告诉记者,片方较少直接采取民事诉讼方式维权的主要原因是举证难度大、维权周期长、维权成本相对较高。片方自主维权,一般诉讼流程需要的时间都在几个月以上,等到判决作出、执行落地,影片的热映档期可能早已结束,难以达到及时止损的维权效果。
“现在行业对发行方都以排片率作为考核标准。发行方为了追求更高的排片率,对于影院的违规行为可能采取包容态度。而且相较于追回流失的分账收益,维持渠道合作的稳定优先级更高。”沈竣表示。
沈竣建议,未来可通过推行售票系统全“云端化”,构建影院黑名单库,线下部署监控设备实时核验售票情况等举措,提高对票房的监管效率。
“比如可以将违规影院录入云端黑名单库,全行业片方实时共享该数据,正在上映的影片暂停密钥,待映影片不提供首轮放映密钥。通过这种方式,片方可抱团协同治理违规行为,倒逼影院合规经营。”沈竣说。
刘锦丽认为,改善当前局面的关键可能在于压缩违法空间、降低片方的举证难度并提高违法成本。可以通过进一步完善票房监管机制,特别是利用技术手段强化票房数据的留存、核验和追溯,增强数据的及时性和透明度。另外,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民事诉讼之间证据衔接机制,充分发挥行政调查取证手段的作用,减轻片方单独取证的负担。
“行政监管、行业信用约束和民事赔偿等多种机制形成协同治理,有助于增强威慑效果,提升影院整体违法成本,更有效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以及电影市场秩序。”刘锦丽向记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