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7月24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张佳琪因内幕交易空港股份(600463)股票被罚没82万元。
处罚显示,北京证监局对张佳琪内幕交易空港股份股票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现已调查、办理终结。
2025年6月19日,空港股份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披露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开发集团”)以现金方式出售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源建筑”)80%的股权,本次交易为重大资产出售,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空港股份出售天源建筑股权事项属于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的形成时间不晚于2024年11月20日,公开于2025年6月19日。张佳琪作为空港开发集团副职,列席相关会议,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时间不晚于2024年11月20日。
内幕信息敏感期内,“石某”证券账户和“鲍某芝”证券账户由张佳琪控制使用,交易决策由张佳琪作出。
“石某”证券账户于2025年6月16日买入“空港股份”187,300股,买入金额为1,921,698元,并于2025年6月20日全部卖出,卖出金额为1,944,428元。“鲍某芝”证券账户于2025年6月16日买入“空港股份”76,300股,买入金额为784,975元,并于2025年6月20日全部卖出,卖出金额为787,018元。
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张佳琪使用“石某”证券账户和“鲍某芝”证券账户共买入“空港股份”26.36万股,买入金额合计270.67万元,盈利2.18万元。
北京证监局认为,张佳琪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买入“空港股份”,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所述的内幕交易违法行为,决定对张佳琪没收违法所得2.18万元,并处以80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