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中国证监会公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6年7月13日—2026年7月24日)。其中,证监会要求无限现实(XREAL Ltd.)说明最近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存在差异的原因,入股价格的公允性,并就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据悉,无限现实已于2026年4月1日向港交所主板提交上市申请书,冲刺“全球智能眼镜第一股”,中金公司、花旗为联席保荐人。
证监会要求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律师进行核查并出具明确法律意见:
关于股权架构搭建及返程并购的合规性,要求说明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履行外汇登记、对外投资等境内监管程序;发行人控制的境内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履行外商投资信息报告义务,是否办理外汇登记手续;无限上海收购优奈柯恩的原因,以及交易对价、定价依据、税费缴纳等情况,是否符合《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拆除VIE架构过程中,深圳太若投资人股东减资、转股,说明交易对价、定价依据、税费缴纳等情况,减资过程是否符合《公司法》规定,是否存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行为;股权架构搭建及返程并购过程符合当时有效的外汇管理、境外投资、外商投资、税务管理等监管规定的结论性意见。
有关股本情况,要求说明2026年3月发行人向QUARTZ SCENE发行股份,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2号》)最近12个月新增股东要求进行核查说明;最近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存在差异的原因,入股价格的公允性,并就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关于股权激励,要求按照《监管指引第2号》说明离职人员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况;就股权激励对价公允性、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结论性意见。
关于境内运营实体,要求说明优奈柯恩等主要境内运营实体涉及的诉讼案件是否对发行人财务状况或者业务运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或者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障碍;闪耀无锡因申报税号不符被海关部门调查,是否涉及重大违法违规,是否存在《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情形;就主要境内运营实体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合规出具结论性意见。
关于本次发行上市方案,备案材料及招股说明书的发行数量上限应保持一致,如存在不一致情形的,要求提供修改后的备案报告或招股说明书,如涉及招股说明书调增本次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一并更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招股书援引艾瑞咨询的行业报告数据称按销售收入计,无限现实从2022年至2025年间每年在全球AR眼镜市场中位居第一;而按2025年销售收入计,公司在全球包括AR眼镜和无显示眼镜在内的整个智能眼镜市场中排名第二,在中国排名第一。
尽管拥有超然的行业地位,但无限现实却持续亏损。
招股书披露的财务数据显示,无限现实的营收在逐年递增,2023年、2024年、2025年营收分别为3.9亿元、3.95亿元、5.16亿元;毛利率分别为18.8%、22.1%、35.2%;同期的亏损分别为8.82亿元、7.09亿元及4.56亿元;净亏损率分别为226.1%、179.6%和88.4%。
巨额亏损的根源在于高昂的研发与销售费用。2023年至2025年,公司研发开支分别高达2.16亿元、2.04亿元及1.83亿元,分别占总收入的55.3%、51.8%和35.5%,主要用于光学引擎、端侧协处理器及操作系统等底层技术攻关。同时,销售及分销开支亦不容小觑,分别为2.14亿元、1.43亿元及1.31亿元,主要用于全球市场教育及渠道建设。
公司流动负债净额呈现逐年攀升的态势,从2023年底的19.32亿元,逐步增至2024年底的25.62亿元、2025年底的30.84亿元,到2026年2月28日进一步增至32.54亿元,债务压力持续攀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