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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7-25 21:17:31 股吧网页版
8月1日起个人贷款生变!
来源:中国经营报

  由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26年8月1日(含)起全面实施。其中要求银行将贷款利息、分期费用、增信服务费等全部成本,统一纳入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在签约前由借款人签字确认。

  从信用卡分期“明示年化利率”到互联网贷款“要求展示实际利率”,近年来,监管持续推进个贷领域的透明度建设。目前,银行正有序推进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工作。如恒丰银行方面发布公告明示,正有序推进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工作。

  新规划定刚性披露标准

  《规定》对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给出了明确界定,包括但不限于正常履约情形下借款人需支付的贷款利息、分期费用、增信服务费等融资成本,以及违约情形下需要支付的逾期罚息等或有成本。

  在具体操作上,《规定》给出了明确路径。《规定》要求,现场办理个人贷款业务的,应当在签署贷款合同或办理分期前,由借款人在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上签字确认。线上办理个人贷款业务的,应当通过弹窗方式向借款人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设置强制阅读时间,由借款人在签署贷款合同或办理分期前确认。线上消费场景下办理分期付款业务的,应当在消费订单支付页面以显著方式清晰展示综合融资成本相关信息。

  “说白了,以前靠拆分收费、隐藏杂费赚差价的模式,8月1日以后彻底走不通了。”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王润石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对于银行而言,三件事必须到位。一是IT系统改造,线上贷款必须弹窗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设置强制阅读时间,不确认就进不了签约流程(大部分已完成)。二是合同文本全面修订,所有息费项目统一用IRR口径折算年化,不允许再用“日息万三”“月费率0.8%”这类模糊口径。三是合作机构费用纳入统一管理,担保费、服务费、保险费一律并入综合成本明示,不能体外循环。

  邮储银行研究员娄飞鹏认为,《规定》短期内对相关金融机构可能带来一定的压力,但有利于推动个人贷款市场长期持续健康发展。从短期看,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持牌金融机构需改造IT系统,修改合同文本,实现贷前强制弹窗与一表明示,并且加强对第三方合作机构的管理等。科技平台和导流方需要重新设计收费模式,从流量变现转向价值服务收费。担保、保险等增信机构需证明其服务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娄飞鹏表示,长期来看,市场需要的是能够提供真实价值、风险定价精准、运营效率高的专业机构,而非依靠信息不对称获利的中间商。在《规定》作用下,最终推动具备自主风控、自营获客、低成本资金能力,能在合规定价下盈利的机构成为主流,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加透明、优质的金融服务。

  打破“低息引流+高费收割”陷阱

  《规定》出台的背景,是个贷市场息费不透明问题存在已久。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司局负责人指出,近年来,我国个人贷款市场快速发展,对促进个人消费、生产经营,助推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个人贷款业务息费信息披露方面也暴露出一些不规范、不透明问题,既容易引发金融消费纠纷,又影响利率政策效果、削弱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对消费者而言,《规定》带来的变化可以用三个“看得见”来概括。王润石总结称,一是看得见真实成本,一张表明示全部费用;二是看得见收费主体,谁收的、收多少清清楚楚;三是看得见违约代价,逾期罚息、挪用违约金一目了然。“这背后防范的风险也十分明确。首要打击的是‘低息引流+高费收割’的信息不对称陷阱。过去很多人被月息、日息误导,实际年化成本远高于预期;其次有助于防范多头借贷和过度负债,所有费用透明后,借款人能更理性地评估自身还款能力;最后是防范合作机构在体系外收费,明示表之外不许再收任何钱,表外收费就是违规,借款人可以拒付并投诉。”

  娄飞鹏补充指出,就消费者方面看,新规要求金融机构在提供个人贷款服务时息费更加阳光化、透明化,有利于让借款人明明白白消费,更清晰地了解自己包括利率和费用在内的真实借贷成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这也有利于消费者清晰对比不同机构、不同信贷产品的成本,帮助个人优化借贷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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