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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7-26 22:18:11 股吧网页版
没备案就喊“祛痘祛印”?直播间涉嫌虚假宣传,贝泰妮旗下又一子公司收罚单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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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A股公司贝泰妮(300957)旗下全资子公司上海贝泰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贝泰妮”)因涉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被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1万元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批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4月10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调查过程中依法调取相关证据材料,并制作询问笔录,期间未对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经查,上海贝泰妮主营“薇诺娜”品牌化妆品销售,并在快手平台上开设“薇诺娜官方旗舰店”直播间经营直播带货业务。经上海贝泰妮确认,“薇诺娜官方旗舰店”快手直播间在2026年1月21日的直播中带货销售薇诺娜特护精华水特护霜套装产品,直播视频中主播宣称“全脸修复改善你的红痒干,还能祛痘、祛痘印,细毛孔能看出28天给你彻底改善不反复,而且只有一号链接,能够直接达到真皮层给你做修护”等内容。现已查明,该套装产品内含薇诺娜120ml舒敏保湿特护精华水、薇诺娜50g舒敏保湿特护霜第二代、30ml蓝铜胜肽修护精华液、50ml青刺果修护保湿喷雾、薇诺娜屏障修护乳霜面膜等普通化妆品,上述套装内的化妆品均未取得“祛痘、祛痘印”相关功效宣称的备案。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有关规定。经批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4月10日对上海贝泰妮立案调查。

  2026年6月18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上海贝泰妮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沪市监机罚告〔2026〕202026000016号),已告知本案认定的违法事实,处罚适用的法律法规、拟处罚的意见及陈述申辩的权利。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上海贝泰妮的上述行为已经违反了《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了直播虚假宣传行为

  本案中,涉案信息发布于自营的快手平台直播间内;在案件调查过程中,上海贝泰妮能主动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上海贝泰妮的行为未被媒体作敏感性报道,未造成重大负面社会影响;上海贝泰妮主动提交整改报告。综合裁量,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上海贝泰妮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从轻处罚1万元罚款。

  天眼查显示,上海贝泰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7月,注册资本1.5亿元,为贝泰妮旗下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梅为贝泰妮副总经理兼职工代表董事,去年获得了300万元的薪酬,是贝泰妮四位副总经理中的最高薪酬。

  值得注意的是,这已不是贝泰妮旗下子公司首次因虚假宣传被罚。

  就在此次处罚前,贝泰妮旗下关联医美机构——上海颜钥医疗美容诊所因在美团平台发布的医美项目团购链接中,超出适用范围宣传其医美项目适用部位,构成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被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并罚款1万元。

  资料显示,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于2021年3月25日登陆深交所创业板。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和营销为一体,定位于皮肤健康互联网+的大健康产业集团。贝泰妮旗下的品牌包括“薇诺娜(Winona)”“薇诺娜宝贝(Winona Baby)”“瑷科缦(AOXMED)”以及“贝芙汀(Beforteen)”等,其中“薇诺娜(Winona)”是公司的核心品牌。

  2025年年报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6亿元,同比下降6.6%;实现归母净利润为5.06亿元,同比上升0.5%;扣非归母净利润为3.56亿元,同比上升48.2%。

  2026年一季度的业绩反弹看似亮眼:营收11.18亿元,同比增长17.84%;归母净利润6596.57万元,同比增长132.76%。然而,归母净利润与扣非净利润(4076.46万元)之间约2500万元的差额,主要来自政府补助等非经常性损益。若剔除这一因素,扣非净利润增幅为94.81%,虽仍可观,但已大幅缩水。

  值得关注的是盈利质量。一季度毛利率同比下降4.12个百分点至73.35%,公司归因于短期控价调整。

  来源: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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