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今年3月份联合发布的《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也称个贷新规,以下简称《规定》)将于8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为适配《规定》要求,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正加快相关业务调整改造,推进融资成本透明化。
7月24日,恒丰银行发布关于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的公告。公告称,该行按照《规定》要求,正有序推进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工作,自2026年8月1日(含)起全面实施。
恒丰银行表示,客户在办理个人贷款业务时,该行将明示并与客户签署《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将列明办理个人贷款业务需承担的全部融资成本,包括贷款本金金额、成本项目、收取方式、年化水平、收取主体等。同时,该行还将列明贷款逾期或被挪用等违约情形下的或有成本项目及其收取标准和收取主体。
此前,厦门银行、吉林银行等多家银行已发布相关公告。厦门银行自8月1日起,新发放的全部个人贷款(包括个人房屋按揭贷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均执行综合融资成本明示管理要求;吉林银行7月23日发布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及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上限公示,正常履约情形下,办理个人贷款所需承担的综合融资成本(年化)不超过18%。另外,浙商银行自主研发综合融资成本计算引擎,确保综合融资成本测算结果与官方小程序等保持一致,已实现弹窗展示、强制阅读、变动通知等功能。
消费金融公司也在陆续落实《规定》要求。例如,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近日发布《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涵盖贷款本金、贷款利息、增信服务费、正常履约年化综合融资成本,以及提前还款违约金、逾期罚息、挪用罚息等违约情形下的或有成本。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研究员娄飞鹏告诉《证券日报》记者,为满足《规定》要求,短期内,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需改造IT系统、修改合同文本、设置贷前强制弹窗、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并加强对第三方合作机构的管理等。科技平台和导流方需要重新设计收费模式,从流量变现转向价值服务收费。担保、保险等增信机构需证明其服务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同时,受访专家认为,《规定》将推动市场向定价透明、成本规范的方向发展。
南开大学金融学教授田利辉告诉《证券日报》记者,当前融资成本不透明主要潜伏在两类场景中。一是互联网助贷与消费金融领域,部分机构利用复杂的费率结构,将担保费、服务费等隐性成本剥离,导致借款人感知的名义利率远低于实际承担的综合成本;二是汽车金融与装修分期等场景化贷款,常以“零利率”为噱头,却通过高额手续费变相推高融资成本。以上这些的共性问题在于机构利用信息不对称优势,模糊资金使用的真实价格,让借款人难以进行理性的成本比较与决策。
田利辉表示,《规定》将重塑个贷市场的竞争逻辑。对机构而言,单纯依赖信息差和隐性收费的盈利模式将难以为继,倒逼其转向精细化定价与差异化服务竞争。对借款人而言,拥有一把衡量资金价格的“统一标尺”,能有效规避债务陷阱,提升金融获得感。从行业维度看,这将推动信贷市场向价值竞争转型,通过提升透明度来降低交易摩擦成本,引导金融资源更高效地流向实体经济,是金融回归服务本源的关键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