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7月下旬,股市再度进入维稳时刻。继中国国新、中国诚通两家央企集体宣布增持中国股票资产之后,一批上市公司也积极响应证监会“全力维护市场平稳运行”的号召,纷纷推出股份回购计划及大股东增持计划,以期维护股市平稳运行。
从上市公司发布的公告来看,股份回购成为上市公司维稳的主角。比如,仅7月20日晚间,就有超过30家上市公司发布股份回购计划,远远超过发布大股东增持计划的公司数量。
实际上,就上市公司维稳而言,股份回购确实是最主要的方式。毕竟,大股东增持涉及大股东真金白银的投入,甚至还可能影响大股东后续减持安排,因此,很多上市公司大股东在面对增持时往往会有所顾虑。而上市公司回购动用的是上市公司自身资金,不涉及大股东利益得失,也不会对大股东减持计划带来负面影响。因此,上市公司回购往往更容易获得大股东支持,这也是股份回购成为上市公司维稳主要方式的重要原因。
不过,尽管股份回购是上市公司维稳的重要手段,但从实际效果来看,部分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效果并不理想,并未在短期内甚至中长期内改变股价下跌局面。究其原因,在于部分公司的股份回购方案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因此,面对新一轮股市维稳,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需要避免类似弊端。归根到底,上市公司开展维稳回购,需要正视并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上市公司基于维稳需要开展股份回购时,回购金额应尽可能大一些,至少超过亿元规模,甚至达到几十亿元、上百亿元。回购金额越大,越能体现上市公司的回购诚意,也越有助于对股价形成正面影响,增强投资者信心。相反,如果上市公司回购金额仅有几千万元,甚至只有一两千万元,往往容易被投资者认为是“做秀”行为,对股价难以产生明显的积极影响,也难以真正提振投资者信心。
其次,上市公司基于维稳目的进行股份回购,应以注销式回购为主。因为只有注销式回购,才能减少公司股份数量,提高股票投资价值。这一点,是很多上市公司需要注意的。现实中,不少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用途是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的公司甚至将回购股份作为库存股,拟在未来择机出售给市场。此类回购并未减少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因此并不能提升股票投资价值,也难以真正起到提振股市、增强投资者信心的作用。因此,上市公司基于维稳需要开展股份回购,应优先选择注销式回购,非注销式回购的维稳效果相对有限。
此外,上市公司基于维稳需要进行股份回购,回购期限应尽可能缩短。对于股市而言,维稳本质上是一种应急措施。当市场出现波动时,才需要通过维稳措施稳定预期。正因如此,作为维稳手段的股份回购,实施期限自然越短越好。尤其是部分上市公司回购金额本就不大,却将回购期限延长至半年甚至12个月,这样的回购对于当前市场维稳而言,无异于远水难解近渴。因此,基于维稳需要实施的股份回购,不宜拖延过久,尽可能在公告后一个月内完成。在回购金额一定的情况下,回购期限越短,维稳效果越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