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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7-27 23:16:30 股吧网页版
福建女商人改判无罪后,“从犯”丈夫再审未当庭宣判,律师称无合谋证据
来源:界面新闻

  2026年7月27日,林明武职务侵占案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再审。

  界面新闻此前报道,2010年,林惠荣与丈夫林明武共同成立漳浦县金福荣贸易有限公司,后经注册资本增加,公司更名为金福荣贸易(福建)有限公司。公诉机关指控称,林明武伙同林惠荣,利用林惠荣担任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的职务便利,以伪造文件、变更登记等手段,将股东池某等人的股权变更至其名下,非法占有池某等人的股权价值共计人民币超184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属共同犯罪,数额巨大。

  2013年5月,林惠荣被刑拘。2016年5月,其因职务侵占罪一审获刑7年并处罚金。后其上诉及丈夫代其提出的申诉均被驳回。林明武则作为“从犯”被另案处理,于2014年11月20日被逮捕。据漳浦县人民法院一审刑事判决书,在共同犯罪中,林明武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予以减轻处罚。2016年5月30日,漳浦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林明武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针对一审判决,林明武上诉,检方亦提出抗诉。2016年11月,漳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此后林明武的无罪申诉相继被漳州中院和福建高院驳回。

  2020年7月服刑期满后,林惠荣继续申诉。2025年12月,法院再审改判其无罪。2026年1月,其国家赔偿申请已获法院正式受理。同月,林惠荣凭自身的无罪判决再次替夫申诉。漳州中院于同年3月初受理再审申请,并于4月底出具再审决定书,认定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由中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林明武的代理律师、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律师律璞玉告诉界面新闻,为确保再审的公正性,曾参加过本案审判的法官,均不能参加再审的合议庭。

  2026年7月27日中午,律璞玉告诉界面新闻,此次庭审未当庭宣判。出庭检察员发表意见认为,林惠荣生效裁判认定的事实不需要举证证明。“也就是明确认可了林惠荣的无罪结论。”

  此外,律璞玉告诉界面新闻,她在庭审中认为,林惠荣的无罪判决属于“存疑无罪”,其中仍有诸多核心事实未被明确,例如池开仓等人是否真实出资、双方是否实际达成变更出资数额协议、股权变更能否成为职务侵占的犯罪手段等。律璞玉说,针对这些问题,检方并未做回应,只表示请合议庭依法裁判。

  律璞玉向界面新闻表示,她在庭审中还提到,林明武比林惠荣多了一层无罪的理由,即没有太充分的证据能够证实他们二人存在合谋。“原审判决当中,其实是根据夫妻关系推定林明武与林惠荣有共同犯罪故意。但根据卷宗当中的证据,没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能够证实林明武实际参与了这些事实。”她补充。

  “根据法理,主犯无罪从犯必然无罪。若林明武案最终改判,希望法院能在判决中进一步明确其系实质上的无罪,而非仅仅简单套用林惠荣案的无罪结果。”律璞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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