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明晰发票开具行为边界、前置防范涉税风险,今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纳税人合规开具发票正负面清单》(以下简称《清单》),通过“正面引导+负面禁止”的形式,为纳税人合规开具发票划定标准线和警戒线。
“不少企业在发票管理中并非缺乏合规意愿,而是缺乏将合规要求转化为具体操作流程的能力。”全国律协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委员程锋认为,《清单》的最大特点在于将合规要求进行集成化、场景化,让企业能够更加全面、精准地明确“可为”与“不可为”的边界。通过清晰的正面指引和反面提示,帮助企业自觉健全内控机制、明确岗位职责,为防范涉税风险筑牢制度根基。
从内容来看,一是看开票、受票主体是否合规。开票、受票主体应具备相应的生产经营能力,发票、货物(服务)、资金、合同的对应主体应保持一致,发票应由实名办税人员完成身份验证后开具。二是看生产经营业务是否合规。发票所承载的业务要真实有效、商业目的合理、符合交易常识、原则上契合“四流一致”(合同流、货物流/服务流、资金流、发票流)的基本原则。三是看票面信息要素是否合规。发票开具应根据业务性质、主体类型等正确适用发票票种或标签;票面要素信息要填写完整、准确,与实际生产经营业务相一致;开具红字发票需遵循规定流程、依据充分。四是看发票开具时限是否合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
据了解,对业务场景识别和政策条款理解不准确是很多企业涉票问题产生的根源。部分企业将实际提供的咨询服务开具为“会议费”“服务费”等笼统项目,或者将不同税率、不同性质的多项业务合并开具,导致发票无法真实反映交易全貌。这类行为容易掩盖真实业务性质,可能会影响税额计算,或是被系统识别为代开、虚开,引发后续核查风险。
对公账户使用不规范也是实践中常见的问题。部分纳税人图一时便利甚至出于隐匿收入等目的,使用个人账户、微信、支付宝等收取经营款项。对此,《清单》明确划出红线“大量使用个人账户、微信、支付宝或现金等形式收款,且相关收入未申报纳税”属于不合规行为。
此外,非常规时点开票的合规边界也需格外留意。正面清单允许的清算期间开票,主要适用于企业正常终止经营时,补开存续期间已发生但尚未开票的合规业务;而负面清单指向的“突击开票”,如“长期静默经营、躲避税收风险扫描、择时集中大量开票并走逃”等情形,这类行为具有明显的主观恶意,是税务稽查的重点;“变更法定代表人前后或注销前集中开票”,则可能会引发后续核查风险。纳税人如确有未开票的合规业务,应按规范流程开具并留存合同、付款凭证等备查,切不可心存侥幸。
程锋表示,《清单》的出台不仅是监管要求,更是企业提升内部管理效能的重要契机。企业应加强交易全链条管理,留存合同、物流单据、验收记录、付款凭证等资料,强化事前审核、事中控制和事后复核,推动发票管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合规转变。对广大中小微企业而言,尤其需要定期开展发票风险体检,完善合同管理等财税资料归档制度,提升风险识别和防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