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发集团:6.72亿元收购沧州隆泰迪53%股权获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智能财讯友发集团(601686)7月27日晚间公告,近日,公司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
该决定书显示,经审查,公司收购沧州隆泰迪管道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案不予禁止。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简单回溯,2026年6月1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沧州隆泰迪管道科技有限公司53%股权的议案》,公司拟以现金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向王春建、李金刚、孙丽与仉新钢收购其持有的沧州隆泰迪53%股权,交易总金额为6.7215亿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友发集团将持有沧州隆泰迪 53%的股权,沧州隆泰迪将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标的公司股东王春建、王迪、李金刚、孙丽、仉新钢与公司、天津隆泰迪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签订了《沧州隆泰迪管道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由公司、天津隆泰迪分别收购沧州隆泰迪53%、4%的股权。
核校:王博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