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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7-28 21:05:01 股吧网页版
V观财报|海南华铁被罚款300万元
来源:中新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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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经纬7月28日电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华铁或公司)28日晚公告,公司和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26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3月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华铁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铁大黄蜂,系《算力服务协议》乙方)和杭州某公司(系《算力服务协议》甲方)签署《算力服务协议》,预计合同总金额36.9亿元。2025年3月5日,公司披露《关于子公司签署<算力服务协议> 的公告》。前述《算力服务协议》约定计划提交验收时间为2025年4月底前。华铁大黄蜂未按期交付,超出交付期限后,与协议对手方开展协商,双方两次签订《算力服务预交付计划变更申请函》,对计划验收日期进行延期变更,华铁大黄蜂用印时间分别为2025年6月27日、8月29日。

  前述事项属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二十五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件的重大进展或变化,但公司未及时披露。2025年9月30日,公司披露《关于子公司终止<算力服务协议> 的公告》。

  海南华铁重大合同重大进展或变化披露不及时的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八十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十二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二十五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违法情形。

  责任人方面,时任总经理、董事胡丹锋知悉公司重大合同进展或变化事项,未勤勉尽责,未能保证公司依法及时披露信息,违反《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时任董事长张祺奥,未勤勉尽责,未能保证公司依法及时披露信息,违反《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时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郭海滨,未勤勉尽责,未能保证公司依法及时披露信息,违反《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

  一、对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二、对胡丹锋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三、对张祺奥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四、对郭海滨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同日,公司公告,郭海滨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具体看,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郭海滨的书面辞职报告,郭海滨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郭海滨董事会秘书职位的原定任期为2024年8月12日至2027年8月12日。辞去上述职位后,郭海滨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郭海滨的书面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企业官网介绍,海南华铁是海南省属资产规模最大的国有综合性投资运营平台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2008年成立,于2015年5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主要提供高空作业平台、建筑支护设备、地下维修维护设备及算力设备等多品类设备运营服务,广泛应用于地铁等轨道交通施工的支撑和保护、城市改造项目、建筑内外装修维护、城市道路建设及维护、绿化园林维护、设备安装及检修、物流仓储及影视场景搭建等。

  二级市场上,海南华铁28日收涨2.32%报4.85元,公司最新市值96.9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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