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7-29 11:24:10 股吧网页版
合计近千万港元!香港证监会出手,连发两条大额罚单
来源:券商中国

  7月27日,香港证监会连发两条大额罚单。

  其中,耀才证券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才证券”),因在监察可疑交易方面犯有内部监控缺失,被罚款280万港元。而兴业证券旗下的兴证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证国际资管”)则因未能妥善识别并处理可疑安排中的预警迹象,及在管理私人基金方面犯有其他缺失,被罚款680万港元。

  耀才证券回应

  香港证监会调查发现,2023年11月1日至2025年9月13日期间,由于耀才证券存在内部监控措施不足,有615个客户账户执行了1021对涉及736只股票及权证的清洗交易。所谓“清洗交易”,是指并不涉及股份实益拥有权转变的交易,也即某人从自己手中买入股份——这种交易会造成虚假或具误导性的表象,从而扭曲相关股份的实际供求情况。

  香港证监会称,在2024年3月前,耀才证券主要依赖交易后监察、人手审查来识别可疑交易,这使得上述清洗交易得以在被侦测前进行。尽管耀才证券在2024年3月引入了交易前拦截安排,但监控力度仍然不足——其以人手主导的阻截机制,仅在再次侦测到清洗交易后方会被触发。

  此外,单日内同一客户账户中的多项清洗交易会被视为单一事件,故同一交易日内重复发生的失当行为无法被识别及处理。这最终导致客户能够在单日内不受限制地执行多对清洗交易。

  香港证监会认为,耀才证券未能维持充分而有效的内部监控程序,以监察和侦测由其客户作出的清洗交易,违反了《操守准则》,没有尽力确保市场廉洁稳健,因此决定对其作出谴责并处以罚款280万港元。

  耀才证券向券商中国记者表示,诚恳接受处罚决定,公司已于2025年9月全部完成改造,目前所有内控技术均已符合监管要求。相关事件不涉及技术安全问题,亦不影响任何客户的正常交易及资金安全。

  兴证国际资管被罚680万港元

  同样是7月27日,香港证监会还对兴证国际资管作出谴责并处以罚款680万港元,原因是该公司在2019年8月至2020年9月期间,没有履行其作为某私人基金的基金经理的职责。在上述时间内,兴证国际资管收取了该基金约190万港元的管理费。

  兴证国际资管成立于2011年10月,是兴证国际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资产管理投资平台。兴业证券间接持有该公司60.10%的股权。

  据香港证监会的调查,兴证国际资管为泰禾人寿成立涉事基金,担任该基金的经理,并应泰禾人寿首席投资总监的要求作出一系列投资安排。包括买入与泰禾人寿关联公司发行的债务票据挂钩的结构性票据,以及其后将该等结构性票据转至另一只由不同基金经理所管理的基金。

  香港证监会认为,上述投资安排过于繁复,带来额外成本并增加风险,而且缺乏清晰的商业理据,疑似存在隐瞒资产流向或关联方交易的潜在情况。2025年9月2日,香港保监局已就泰禾人寿2019年7月至2020年4月期间,在未获保监局事先同意下进行的关联交易,对泰禾人寿发出公开谴责,并施加由其股东基金所承担的1000万港元罚款。

  香港证监会指出,资产管理公司应设有程序及监控措施,以识别及考量拟议的私人基金安排或交易是否可疑。然而,尽管已有多项预警迹象显示上述投资安排的合理性或适当性存疑,但兴证国际资管却没有行使独立投资酌情权或进行充分的尽职审查,亦没有识别出及处理预警迹象。

  同时,兴证国际资管没有确保该基金的投资符合其所阐明的投资限制或与其投资目标一致,也没有实施有效的措施,以识别、管理及监察该基金所面对的风险——上述缺失构成违反多项适用于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规定。

  香港证监会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戴霖对此表示,资产管理公司必须保持警觉,不能容许其服务被用作促成失当行为的渠道。在进行任何拟议基金安排之前,资产管理公司应审慎评估由投资者主导的建议是否存在任何预警迹象,并确保任何合理的关注事项均已获妥善处理。如未有作出合理查询,相关公司或会面临严重的监管后果。

  不过香港证监会也提到,兴证国际资管采取了一定的补救行动,包括更新其有关风险管理及处理可疑投资安排的政策及程序,以及为其高级人员及雇员提供合规培训课程,并与香港证监会合作解决其关注事项。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