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四年虚增营收近百亿,三任董事长担责,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际华)涉嫌信披违法违规一案,靴子落地。7月29日,ST际华公告称,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累计被罚2320万元。
经证监会查明,ST际华通过开展融资性贸易、代理业务等,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其中,2018年至2021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50.98亿元、29.98亿元、5.51亿元、10.13亿元,占各期对外披露营业收入的22.48%、14.17%、3.68%、6.54%,虚增营业成本50.79亿元、29.80亿元、5.51亿元、10.13亿元,占各期对外披露营业成本的22.29%、14.04%、3.60%、6.51%。
此外,ST际华全资子公司跨期确认襄阳土地出售收入,导致2020年年度报告虚减利润总额5.02亿元,占当期对外披露利润总额的60.26%。
时任ST际华董事长李义岭、袁海黎、吴同兴,时任总经理段银海、夏前军,时任ST际华总会计师何华生、刘改平,时任ST际华副总经理容三友、邱卫兵,时任ST际华执行董事彭长清、时任际华新材料总经理邓晓霞、时任ST际华董事会秘书王静疆,时任ST际华职工监事、审计风险部部长马建中等多名高管负有责任。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证监会决定:
一、对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
二、对李义岭、袁海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50万元罚款;
三、对段银海、何华生、容三友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
四、对邱卫兵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五、对彭长清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六、对吴同兴、夏前军、刘改平、邓晓霞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
七、对王静疆、马建中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