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证监局7月29日发布的公告,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585;证券简称:蓝宇股份)及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郭振荣、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屠宁因违规收到了警示函。
浙江证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蓝宇股份自2026年1月15日起,未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履行规定的审议程序,直至2026年4月27日才召开董事会会议补充审议并对外披露。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郭振荣、屠宁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浙江证监局当天还发布公告,对杭州御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该企业作为蓝宇股份持股5%以上的股东,于2026年3月10日提前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为减持蓝宇股份4.64万股、持股比例降至5%,但实际未发生权益变动,直至2026年4月7日才执行上述减持操作。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三条第一款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该企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因为上述违规事项,7月29日,深交所对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以及杭州御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发监管函。
蓝宇股份主要从事符合国家节能环保战略方向的数码喷印墨水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于2024年12月登陆创业板,
业绩方面,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为4.85亿元,同比增长1.39%;归母净利润为7077.65万元,同比下降29.58%;扣非净利润为6426.37万元,同比下降32.83%。
2026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9亿元,同比增长14.43%;归母净利润1368.81万元,同比增长2.34%;扣非净利润1236.75万元,同比下降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