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因信用卡分期业务不规范被罚款30万元。
同时,相关责任人熊某平受到江西金融监管局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

据官网介绍,2003年底,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成立,是中国光大银行第一个事业部建制部门。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直属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经银监会(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服务于广大消费者的信用卡专营机构。
据2025年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光大银行强化地方政府债务、房地产和信用卡等重点领域金融风险防控。及时调整风险管理策略,加大零售信贷资产管控力度,压实信用卡业务属地化经营责任,有效管控新增风险。2025年,该行信用卡业务交易金额14,834.75亿元,时点透支余额 3,663.35 亿元;实现业务收入269.03 亿元。
2025年度,光大银行收到各渠道投诉合计176,314笔,投诉总量排名首位的地区为北京市(含信用卡中心,占比67.36%),投诉总量排名前三的业务为银行卡业务(占比 80.23%)、债务催收业务(占比10.51%)、贷款业务(占比 6.05%)。
据了解,为规范信用卡业务经营行为,落实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合作机构管理责任,提升信用卡服务质效,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近年来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等规章制度,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严格规范信用卡分期业务管理。
《通知》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在分期业务合同(协议)首页和业务办理页面以明显方式展示分期业务可能产生的所有息费项目、年化利率水平和息费计算方式。向客户展示分期业务收取的资金使用成本时,应当统一采用利息形式,并明确相应的计息规则。不得对已办理分期的资金余额再次办理分期。应当审慎设置信用卡分期透支金额和期限,明确分期业务最低起始金额和最高金额上限。分期业务期限不得超过5年。客户确需对预借现金业务申请分期还款的,额度不得超过人民币5万元或者等值可自由兑换货币,期限不得超过2年。
今年7月24日,北京金融监管局印发《北京地区信用卡业务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北京地区信用卡业务信息披露行为,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信用卡市场公平、透明、健康发展。办法要求,各机构应将本办法规定的信息披露要求纳入全行统一的信用卡业务管理制度、协议文本及信息系统建设规划,并于2027年6月30日前完成相关配套建设工作。在配套建设完成前,各机构可采取补充披露、线下告知、弹窗提示等措施,确保信用卡业务符合本办法的信息披露要求。该办法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来源: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光大银行官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