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曹恩惠实习生许以昕

自今年7月27日起,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牵头编制的《光伏行业成本核算模型通则》(下称《通则》)正式实施。这份被视作帮助光伏行业告别“糊涂账”的团体标准,成为抑制恶性价格竞争、整治“内卷”的利剑。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会长宋志平对此标准的评价是:“该标准的出台,为行业治理从‘软约束’走向‘硬制度’提供了核心技术抓手,是光伏行业走出亏损困局、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步。”
在宋志平看来,行业大面积亏损的核心症结在于供需严重错配催生的无序价格“内卷”。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近期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光伏主材价格呈现波动下降趋势:多晶硅、硅片、电池片今年7月初的价格较1月均下跌,仅组件价格略有上涨,但仍处于低位。在此背景下,光伏企业经营压力仍在。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统计,在已经发布上半年业绩预告的52家A股光伏公司中,33家光伏公司预计今年上半年亏损。
当前,光伏产业正经历严峻的调整,规范产业竞争秩序刻不容缓,《通则》的落地有望为打破低价竞争的僵局“撕开”一道口子。
成本测算迎来统一标尺
近些年来,光伏产业供需失衡引发价格无序竞争,主材环节价格持续下跌,部分环节已经逼近甚至跌破现金成本线。尤其是在组件领域,低于成本价招投标的行为频繁发生,成为光伏行业陷入“内卷式”竞争的典型现象之一。
然而当前光伏产业主要环节的现状是,不同企业对成本口径理解不一,一体化企业与专业化企业成本不可比,各家折旧、费用计提规则差异较大。也因此,自2024年10月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开始常态化发布每月产业链参考成本价格以来,市场反应较为平淡,主动执行力度并不理想。
“现在《光伏行业成本核算模型通则》团体标准落地,对判定低价倾销就有了明确的依据,企业也敢于抵制低价亏本销售,能有效守住企业合理的利润空间,彻底改变劣质企业搅局、优质企业吃亏的不正常局面,引导大家告别粗放式低价内卷,引导企业踏踏实实做品质、做技术、做口碑,守住企业长远发展的根本。”天合光能董事长高纪凡对《通则》的实施给予积极评价。
高纪凡认为,这套成本核算标准通过透明化的成本披露机制,倒逼低效产能加速出清,引导价格回归合理区间。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通则》解决了几个目前光伏企业在进行成本测算时关注的核心问题。例如,行业现行成本口径差异显著、可比性差,一体化企业内部结算价偏离全成本导致的成本失真,多元化集团跨板块共享费用切分缺乏统一方法,不同技术路线之间因核算差异导致的不可比,单基地层面缺乏与企业整体口径协调一致的核算方法,以及行业层面缺乏可对外发布、可对标的统一成本基准等问题,有望在《通则》实施后迎来统一标尺。
硅基材料制备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主任严大洲认为:“该团标通过统一‘硅料—硅片—电池—组件’全产业链的成本计算范围、计算系数和计算模型,明确了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等成本构成要素的归集口径,终结了‘成本各说各话’的行业乱象,为招标投标法关于‘低于成本中标应予否决’的规定落地提供了可操作的技术标尺,使法律原则有了可执行的判断依据。”
构建闭环式标准体系
组件环节是近些年来光伏产业低价竞争的“重灾区”。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7月,国内光伏组件市场报价区间为0.66元/W至0.81元/W,但行业本月合理现金成本价格约为0.75元/W,这意味着不少企业的产品报价低于参考成本线。
“光伏产品具有制造链条长、投资规模大、技术迭代快、质量责任周期长等特点。组件交付时的价格只是交易的一端,其背后还连接着研发投入、设备更新、产品可靠性、售后服务和长期质保。”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执行秘书长刘译阳表示,持续的非理性低价会压缩这些必要投入,削弱企业持续经营和履约能力,并沿产业链传导,影响行业发展质量。
如今《通则》的正式实施,不仅使得光伏各环节迎来可操作、可核验的统一成本核算方法,还让监管从“看不透”走向“看得清”,从“管不住”走向“管得住”。
自光伏行业开始推动“反内卷”工作以来,“低于成本价销售”如何认定、成本以什么标准计算,一直是关键问题。
“对监管部门而言,本标准填补了光伏产业成本量化工具空白:开展行业价格监测、企业成本自查、低价倾销线索核验时,可统一采用同一套核算逻辑采集、测算成本数据,彻底解决过去‘口径不一、数据不可比、核查无依据’的痛点,成为主管部门开展行业治理强有力的标准化技术抓手。”宋志平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最近两个月光伏行业正在快速构建体系化标准。
2026年5月,《光伏组件安全要求》《光伏组件铭牌标识要求》两项强制性国标发布,旨在筑牢光伏组件产品安全底线;2026年7月,《硅多晶和锗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硅单晶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以及《晶体硅光伏组件和逆变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三项强制性国标正式发布,旨在通过抬高行业准入门槛、加速落后产能出清。
“能耗标准管‘能不能生产’,安全标准管‘产品合不合格’,而成本核算标准管‘价格合不合理’。这三类标准相互配合,构成了行业治理的完整闭环。”宋志平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