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2026年同业存单年度发行计划迎来密集“出炉”。7月29日,北京商报记者根据中国货币网、Wind数据统计发现,截至当日19时,已有193家银行披露了2026年度同业存单发行计划,六大国有行整体发行计划规模较上年末小幅下降,其中,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上调发行计划额度,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发行计划则出现下降;股份制银行中仅少数机构小幅扩容,多家银行大幅缩减发行计划;城商行、农商行、民营银行扩容力度突出,部分银行发行计划同比涨幅超90%。与以往在2—3月集中披露不同,2026年度同业存单发行计划“姗姗来迟”与中国人民银行6月发布的《同业存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息息相关,《征求意见稿》拟将沿用十余年的静态备案机制升级为动态调整模式,在分析人士看来,在新监管政策的导向下,银行负债端管理有望切换至额度与成本双重约束模式。
发行计划扩容与收缩并行
7月29日,北京商报记者根据中国货币网、Wind数据统计发现,截至当日19时,已有193家银行披露了2026年度同业存单发行计划。纵观目前整体数据,六大国有行仍是同业存单市场的规模主力军,2026年合计发行计划规模为107553.5亿元,相较2025年的107696亿元小幅缩减142.5亿元,整体降幅0.13%,总量层面基本维持平衡。
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均上调发行计划,农业银行以23557.1亿元的年度发行规模稳居六大行首位,较2025年同比增长8.06%;建设银行发行额度也迎来扩张,2026年发行计划为22600亿元,同比大增2626亿元,涨幅13.15%,增速领跑六大行;交通银行小幅上调供给,2026年度额度扩充至20000亿元。邮储银行则是连续两年将同业存单发行规模锁定在8700亿元,无增减调整。
与上述银行形成反差的是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两家大行,二者主动收缩同业存单发行额度。前者2026年发行计划为18340亿元,同比下滑17.97%;中国银行年度计划发行同业存单14356.4亿元,同比减少1006.6亿元,降幅6.55%。
股份制银行迎来集体收缩潮,已披露发行计划的11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中,仅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渤海银行三家银行上调存单发行额度。具体来看,光大银行、渤海银行、华夏银行2026年存单发行计划分别为10500亿元、2895亿元、6200亿元,同比增幅分别为5.13%、4.25%、3.33%。
除去上述机构,其余股份制银行选择收缩同业存单发行规模,其中,兴业银行2026年存单发行计划为8000亿元,相较2025年的14000亿元减少6000亿元,同比降幅达42.86%。平安银行、浙商银行同比降幅分别为39.23%、22.59%,中信银行、广发银行同比降幅均在10%以上。
相较大中型银行,有多家城商行、农商行、民营银行选择扩容存单额度。城商行中,上海银行发行计划为4924.3亿元,同比涨幅7.05%;徽商银行发行计划规模为3500亿元,同比增加300亿元。
若从同比增速维度观察,中小银行的存单扩容力度遥遥领先全市场,部分银行涨幅突破90%,譬如,重庆富民银行2026年存单发行计划为135亿元,同比大涨92.86%,贵阳农商行、泸州银行、长城华西银行、百信银行、齐鲁银行等银行发行计划规模同比增速也均在20%以上。
在苏商银行特约研究员高政扬看来,从数据看,目前大型银行和股份制银行仍是存单发行的主力,部分银行发行规模有所提升,旨在通过稳定负债来源增强流动性管理能力。未来,同业存单发行总量或将趋于稳定,期限结构可能向中长期倾斜;发行节奏将更加分散,不再集中于一季度,而是呈现季度间均衡分布和关键时点灵活响应的特征。
融360数字科技研究院高级分析师艾亚文指出,银行集体“囤粮”核心动因是应对流动性扰动、弥补非银存款波动缺口,避免大规模锁定长期负债。受存款利率持续下行影响,居民资金配置偏好发生转变,储蓄资金持续向理财、债基、黄金等品类迁移,核心存款增长承压,与信贷资金投放需求出现错配,导致银行主动负债缺口承压,特别是稳定资金来源增长乏力,倒逼银行加大同业存单等市场化主动负债工具运用。未来趋势可能呈季节性波动为主、总量受监管统筹约束的局面。
负债端迎来双重约束模式
每年12月,各家银行结合来年信贷投放、流动性储备目标,通常会敲定新一年同业存单发行总规模与期限排布,次年初统一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完成年度额度备案,随后集中在2—3月左右披露发行计划。但今年的同业存单计划披露时间则姗姗来迟,彼时就有声音称,并非银行没有负债补充需求,而是与同业存单管理框架调整有关。
6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征求意见稿》,本次修订的参照物,是13年前落地的《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这套运行十余年的规则,采用一次性静态备案模式。
本次调整后,《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可根据宏观审慎管理要求、发行人货币政策执行情况、金融市场审慎投资交易情况及利率定价自律情况对其年内备案额度进行动态调整。明确发行计划应当包含影响投资判断的关键性财务信息及其他必要信息,提升同业存单发行透明度。同时,增加存款类金融机构债券回购利率(DR)或其他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利率作为同业存单定价参考,丰富同业存单定价参考指标。
“《征求意见稿》核心变化是将额度管理从静态备案升级为临时额度与动态调整机制,导致披露时点延后,”高政扬坦言,在《征求意见稿》导向下,银行负债端管理有望切换至额度与成本双重约束模式,优质银行凭借稳定的综合负债成本,仍有望保持发行畅通。此外,《征求意见稿》明确同业存单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为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和1年等,核心目的在于推动银行改善负债期限结构,提升资产负债匹配能力。因此,银行需要在负债稳定性与成本之间做好平衡。未来,银行预计将结合资产久期、监管指标和市场利率变化,动态调整发行期限,以实现流动性安全与经营效率的统一。
艾亚文强调,《征求意见稿》强化了信息披露与额度管理,当前市场环境下,同业存单发行利率虽处于历史低位,但拉长久期可能带来更高的定价成本;此外,同业存单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增配同业存单有助于降低流动性匹配率中的短期负债依赖,也防范了“以短充长”的期限错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