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14年,预付卡从发行、充值、商户签约、交易受理到资金结算的业务流程将重塑。
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发布《储值账户运营Ⅱ类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8月8日。《办法》正式施行后,2012年发布的《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将同时废止。
《办法》首次将虚拟预付卡纳入统一监管框架,进一步严控了预付卡的实体网点发行及网络支付使用,同时要求发卡机构自行签约和管理特约商户,全方位收紧预付卡全链条风控标准。

“清晰划定业务准入资质与业务品类边界,彻底封堵无证经营、跨界混业的灰色操作空间,可以看出《办法》相比2012年发布的《管理办法》,在约束范围、管控力度、执行标准上都有明显升级。”在受访行业专家看来,行业分化速度会持续加快,扎根本地公交、企业福利等实体场景的机构,以及合规管理体系完备、备付金管控规范的机构可以稳定维持业务运转,但缺少线下商户资源、主要依靠线上批量发卡和渠道合作获利的机构,可能会逐步收缩相关业务,甚至部分主体最终可能退出预付卡市场。
预付卡发行、使用约束更严
作为《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的配套制度,《办法》在《管理办法》基础上,结合业务实际和监管需要,对现行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共七章四十五条,涵盖发行、受理、使用、充值、赎回、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
记者对比获悉,从“预付卡发行与受理”到“储值账户运营Ⅱ类”,《办法》在《管理办法》基础上,更多调整体现在预付卡的发行、充值、商户签约、交易受理到资金结算的业务流程,而单张记名预付卡5000元、单张不记名预付卡1000元的资金限额,以及不得透支、不得使用信用卡购卡充值等规定都未改变。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明确区分了实体预付卡和虚拟预付卡,单用途预付卡业务不属于《办法》规定的储值账户运营Ⅱ类业务。其中,实体卡需要在卡面或者相应链接、条码中记载预付卡名称、机构名称、卡号、有效期限等信息。电子数据形式的虚拟预付卡,则应通过官方网站、App等方式持续展示相关信息,并向持卡人提供查询渠道。
按照规定,预付卡支付机构原则上应当通过实体网点发行销售预付卡。基于公共交通领域小额、便民支付需求,确需通过网络渠道发行销售预付卡的,预付卡支付机构应当通过自营网络平台办理,且单张预付卡资金限额不超过200元。
在资金安全保障方面,《办法》要求预付卡支付机构应当严格执行非银行支付机构备付金存管规定,将接收的备付金直接全额交存至备付金账户,并将备案自有资金账户和预付卡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等账户分户管理。在资金清算方面,《办法》规定,“预付卡支付机构应当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清算机构直接向特约商户划转结算资金。”
博通咨询首席分析师王蓬博对记者分析指出,《办法》围绕发卡充值、商户受理、资金使用三大核心流程,配套额度、实名、渠道、地域多维度约束规则,针对异地展业、渠道代销、核心业务外包、预付卡套现洗钱等过往高频风险点设置对应管控措施,叠加备付金集中存管、交易资料长期留存等相关要求,资金与信息类风险能够实现全流程追溯管理,搭建起覆盖全业务链条的闭环风险管控机制。
对全量商户持续穿透管控
2012年发布的《管理办法》允许发卡机构自行拓展、签约和管理的特约商户数量,不得低于全部受理该预付卡特约商户数量的70%。与此同时,取得“预付卡受理”许可的机构,可以在获得发卡机构委托后参与预付卡受理,并与发卡机构、特约商户签订三方合作协议。发卡机构必须掌握主要商户网络,专业受理机构也可以参与预付卡受理。由此形成了预付卡行业长期存在的“发卡机构加受理机构”合作模式。
《办法》直接取消发行与受理双主体拆分模式,并删除七成自营商户的比例限制,明确要求“预付卡支付机构应当为其发行的预付卡提供受理服务,自行签约和管理特约商户;不得将涉及资金安全、信息安全等的核心业务和技术服务委托第三方处理”。
此外,《办法》规定,机构拓展特约商户,需要审核商户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材料,对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实、拍照留存,并确保商户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地址均位于机构获准从事储值账户运营Ⅱ类业务的经营地域范围内。完成签约后,机构还需要建立风险评级和检查制度,对商户的预付卡受理行为持续管理。商户出现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或者其他严重违规违约行为的,应立即终止预付卡受理服务。
王蓬博指出,《办法》相比2012年发布的《管理办法》,在约束范围、管控力度、执行标准方面都有明显升级。首先在代销与获客端,机构需要完全重构自有获客体系,线下运营、系统研发的刚性成本会持续抬升,以往轻资产渠道扩张的路径不再可行;其次是经营地域管控,全国性铺卡拓客的模式直接受限,绝大多数中小机构应该集中资源深耕本地场景;再次在资金管控层面,新增单笔支付一万元上限、细化线上使用白名单、强化备付金分户隔离、完善全链路交易留痕等配套条款,从发卡、充值、消费、退货全流程封堵变通操作,各类依托预付卡开展资金周转的套利模式会彻底失去生存空间。
王蓬博预计,统一的挂失、赎回、余额延期服务标准落地之后,持卡人预付资金相关权益保障能力有所增强,行业整体不会再出现规模快速扩张的情况,后续整体经营重心会持续向小额、本地化、合规化的便民支付业务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