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市废止或修改违规招商引资涉税文件或协议条款833件;近9700家境内外平台积极履行涉税信息报送义务;增值税法堵住以往大额交易套享小规模纳税人优惠的漏洞,促进公平竞争……今年以来,我国税收营商环境优化举措不断,有力维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拆除“隐形篱笆”
“税收服务统一大市场建设进一步加力。”在7月2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开局起步‘十五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胡静林介绍,今年以来,税务部门以坚决纠治“开票经济”及违规招商引资涉税问题为重点,加力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在挤出开票“水分”的同时,推动各省市废止或修改违规招商引资涉税文件或协议条款833件,推动为享受一些不规范奖补等而异地注册的近16万户企业迁回实际经营地,且这些企业迁回后,今年上半年税收同比增长了16%。
据了解,税务部门深入推进税费业务全国通办,今年1月至6月办理跨区域税费业务104万笔,同比增长59%,2.4万户纳税人顺利完成跨省迁移,经营主体跨区域流动更加便捷。税收数据显示,上半年,全国省际间贸易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为41.3%,较去年同期提高0.6个百分点。
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今年以来,税务部门进一步把“开票经济”涉税问题纳入整治范围,发布纳税人合规开票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其中,正面清单16条,为合规开票划定“标准线”;负面清单28条,为违规开票划定“警戒线”,加力纠治“开票经济”带来的“内卷式”竞争问题。同时,针对一些地方变换手法搞违规招商引资的行为,动态更新完善风险监控指标,持续加强疑点扫描和核查,对查实的问题督促各地及时纠正。
政策性洼地得到有效防范。比如,强化税收优惠政策适用管理,重点聚焦减税规模大、涉税风险高的优惠政策,制定合规享受和错享骗享正面负面清单,确保政策红利精准直达合规经营主体,有力防止政策执行不规范、不统一对市场公平竞争的影响。同时,税务部门积极推动8个实行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的地方政府,专门明确享受税收优惠应当符合的实质性运营标准,并建立实质性运营联合核查机制,严防利用政策洼地转引税源和开展不公平竞争。
税务执法更加规范公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年版)〉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于7月15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税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介绍,此次制定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年版)》有3个特点:一是统一体例结构,逐项列明法定依据、裁量阶次、适用条件和具体标准,一目了然,便于执行。在裁量阶次上,总体上划分为“轻微、较轻、一般、较重、严重”5个裁量阶次。二是统一基准内容,遵循立法本意,综合选择与违法行为关联度高且能客观反映违法行为性质、危害后果和改正与配合情形的裁量因素进行合理组合,“一把尺子量到底”,实现对违法行为的科学评价。三是防止“一刀切”。充分运用“定额+幅度”方式设置处罚标准,为个案处理留有合理的裁量空间,防止因简单化“一刀切”导致执法不公。
保障新法落地
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以来,税务部门扎实做好政策配套、系统升级、普法宣传、纳税服务等工作,全面保障新法平稳落地,有力推动增值税在更加规范的法治轨道上,持续发挥筹集财政收入、促进高质量发展的作用。
“新法实施更好增强了税制确定性。”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道树表示,增值税主要税制要素通过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进一步增强了税制的规范性和确定性,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比如,明确9类法定免税项目,并将起征点制度上升到法律层面;将原有11种视同应税交易情形精简为3种,充分体现实质课税原则;优化混合销售的判定标准,更加契合纳税人经营多样性的实际情况;等等。税制确定性的增强,有利于合规遵从度的提升,促进了税收收入稳定增长,今年上半年,税务部门征收增值税收入3.87万亿元,同比增长6%。
据了解,新法以更好发挥增值税中性作用为目标,推进健全制度、堵塞漏洞,促进经营主体公平竞争。比如,将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后登记或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时间,明确为超过标准的“当期”而不是“下期”,有效堵住了以往大额交易套享小规模纳税人优惠的漏洞,促进了不同规模经营主体更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今年上半年,全国新登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09万户,同比增长25.2%,反映出税制公平性进一步增强。
新法实施更加畅通了产业循环。增值税有利于避免重复征税、促进专业化分工。新法在法律层面首次明确留抵税额可选择结转下期抵扣或申请退还,并引入长期资产进项税额分期调整制度,进一步保持增值税“征扣一致”的链条完整性,有效减少了商品和服务在国民经济各环节流转中的重复征税,推动国内大循环更加畅通。税收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制造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7.3%,而制造业省际之间销售额同比增长7.7%,反映出产业专业化分工协同持续深化。
同时,新法实施也更好提升了办税便利度。新法精简办税流程,减轻申报负担,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有效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和纳税人遵从成本。比如,首次在法律层面明确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增值税申报表进行“瘦身合并”,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合二为一,利用纳税人发票信息自动预填申报表相关数据,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同时,优化出口退税服务管理,取消4类专项备案表,减少50项报送数据,实施9类出口退税证明全面电子化,预计每年为3.6万户企业减少约11万份纸质证明开具报送。今年上半年,税务部门为企业办理出口退税同比增长7.7%,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控制在6个工作日以内。
缩小税负差异
《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以下简称《规定》)2025年6月20日公布实施。一年多来,近9700家境内外平台积极履行涉税信息报送义务,有力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其中一个显著变化就是平台内商户税法遵从持续增强。过去,由于线上经营信息不透明,有的平台内商户通过不开票、私户收款等方式逃避纳税义务。随着《规定》落地,平台内商户合规开票、据实申报、依法缴税的意识逐步增强。今年一季度,平台内小规模纳税人向上游企业取得发票的金额同比增长48%,环比提升20个百分点,较去年首次报送时增加了一倍多。
同时,平台内商户自行申报的收入大于平台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收入的户数越来越多,占平台内全部商户的比重较2025年首次报送时提升了26个百分点。申报缴税的平台内商户数量较《规定》实施之前增长37%,较上次报送时提高了5个百分点,线上线下税收负担差异进一步缩小。
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荣海楼介绍,《规定》实施以来,平台报数的主动性、及时性、准确性不断提升。今年一季度涉税信息报送期间,70%以上平台在4月20日前完成报送,环比提升6个百分点。今年二季度的信息报送正在进行中,7月20日前完成报送的平台已达八成。此外,今年一季度报送的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信息较去年首次报送分别增长21%和19%,特别是头部平台报送的信息与其在行业所处地位以及与其他方面信息校验的匹配性不断提升。
《规定》的出台实施使得线上交易信息显性化、透明化,个别平台内商户不办登记、刷单炒信、分拆收入等行为受到遏制,经营活动更加合规。今年一季度,依法办理经营主体登记的平台内商户数量较去年首次报送时提升近10个百分点。对刷单炒信等行为,税务部门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治理。比如,近期查处某团伙操控1.2万个账号,为平台内商户提供刷单服务,获取非法所得180余万元,案件已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总的来看,《规定》落地一年来,管的是乱象、守的是公平、护的是合规、促的是发展。”荣海楼表示,希望各平台企业继续履行好涉税信息报送义务,税务部门也将持续优化服务、规范监管,进一步完善同平台经济相适应的税收政策和服务管理措施,促进平台经济持续规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