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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7-30 16:20:40 股吧网页版
实控人将变更为寿县财政局,联创电子今日复牌跌近5%,上半年最高预亏3.1亿元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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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9日,联创电子(002036)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介绍,2026年7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江西鑫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鑫盛”)、公司实际控制人韩盛龙及其一致行动人曾吉勇与寿县财政局(寿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管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寿县财政局(寿县国资委)”】下属产业投资平台寿县新桥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寿县新桥”)签署了《关于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江西鑫盛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76,930,822股转让给寿县新桥,转让价格为8.19元/股,转让价款为630,063,432.18元(含税)。若本次股份转让事项顺利推进并实施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将由江西鑫盛变更为寿县新桥,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韩盛龙变更为寿县财政局(寿县国资委)。

  联创电子表示,本次交易不触及要约收购,亦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取得相关国资监管机构的审核批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对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的批准(如涉及)、深交所的合规确认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该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承诺事项方面,收购人寿县新桥承诺: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60个月内,不会对外直接或间接转让其所控制的上市公司股份,不会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上市公司股份,也不由上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但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下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的不受前述60个月的限制。公司承诺自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之日起36个月内,公司不会质押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联创电子股份。

  后续计划方面,收购人寿县新桥承诺:未来36个月内不向上市公司注入本公司或本公司关联方的资产。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的优化调整,则寿县新桥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收购资金来源方面,寿县新桥作出如下说明:本次收购的资金均来源于本公司的自有资金及合法自筹资金,其中自有资金占比不低于50%。不存在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况,不存在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取得资金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用上市公司资源获得其任何形式财务资助的情况;不存在以证券支付本次收购款项的情形;不存在他人委托持股、代持股份的情形。

  此次变动对公司的影响方面,公告称,安徽寿县国资委基于对公司价值及未来发展前景的认同,拟通过本次权益变动取得公司的控制权,受让方将依托自身产业资源、资金优势,为公司光学镜头、触控显示等核心主业拓展客户资源、打通产业链上下游渠道,进一步优化公司经营管理机制和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与整体盈利水平。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开资料显示,联创电子于2004年在深交所上市,公司深耕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汽车智能驾驶/智能座舱、运动相机、机器视觉等领域配套的光学镜头、影像模组及触控显示一体化模组等关键光学、光电子产品及智能终端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联创电子于7月15日披露了《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6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亿元至-2.06亿元。

联创电子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预告表示,公司2026年半年度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一是报告期内,受存储芯片大幅涨价,下游终端市场需求走弱,部分终端厂商主动下调生产及出货计划,公司销售订单规模阶段性减少;受消费电子行业竞争激烈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导致公司产品毛利率处于较低水平;二是报告期内,公司秉持“集中资源发展光学产业”的发展战略,不断坚持以利润为中心,不断提升竞争力,深度调整和优化产品结构,由于目前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为确保现金流,对公司整体业务规模进行了收缩,导致较大亏损;三是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较高,对公司利润产生一定影响;四是报告期内,公司获取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同比减少。

  二级市场上,联创电子7月30日复牌。截至当日收盘,联创电子跌4.84%,报6.88元/股,最新总市值72.76亿元。对此,市场分析认为,国资入主对公司当然是利好,但短期公司持续亏损、高负债难题恐难有大的改观。而且,本次收购协同预期有限,叠加利好兑现后资金落袋为安,因此公司股票复牌当日震荡走低、终以较大跌幅收盘。

  来源: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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