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7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简称“工信部”)发布《废止和修订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相关政策标准以及规范有关行业活动》公告,废止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相关政策,并禁止其用于电动自行车等领域。
工信部公告称,废止《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中“梯次利用”有关条款,不再开展“梯次利用”企业公告管理,将已公告的“梯次利用”企业移出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已公告的再生利用企业名单继续有效。同时企业利用废旧动力电池生产的电池产品应符合应用领域的质量标准要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将废旧动力电池整体或经过拆分、重组、装配等相关工艺,以电池包、模块、单体等形式用于电动自行车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禁止使用的其他领域。

工信部公告截图
何为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即企业通过检测、分类、拆分、重组等工序处理废旧动力电池,将其制成电池产品并用于通信基站备用电源等领域,这便是通常所说的“梯次利用”电池。
但工信部指出,废旧动力电池普遍存在一致性差、余能各异等问题,若仅作简单拆解和重组,缺乏严格的质量控制流程,生产的电池产品容易因过充、短路、挤压等情况引发热失控,带来安全隐患。在实践中部分企业借“梯次利用”之名,行生产不合格电池产品之实,导致产品使用端的相关企业与消费者难以区分合格品与不合格品,引发概念混淆与认知误导,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规范管理,2025年工信部等部委联合印发的《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已明确,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仅指通过拆解、破碎、分选、冶炼等方式实现资源化利用,不再包含“梯次利用”概念,并强调所有方式生产的电池产品均须满足应用领域质量要求。工信部在公告中称,《管理办法》实施以来,仍有不法企业隐匿于城乡结合部、村镇等区域,隐蔽从事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活动,并将生产的电池产品用于电动自行车等明令禁止使用的领域,扰乱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