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岗口岸港方口岸区成立
来源:界面新闻
7月31日零时,皇岗口岸港方口岸区成立,并依照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实施管辖。《皇岗口岸港方口岸区条例》同步生效,该条例为特区政府在皇岗口岸设立港方口岸区,以及在港方口岸区依法实施管辖提供法律基础。
为配合港方口岸区作为禁区的管理、指定羁留设施、交通及运输管理的配套安排,以及提供公共流动无线电通讯服务等事宜,香港特区政府还制定了6项附属法例。该6项附属法例与《皇岗口岸港方口岸区条例》同步生效。
7月30日,香港特区政府与深圳市人民政府在香港特区政府总部签署了《深圳市人民政府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关于在皇岗口岸实施“一地两检”的合作安排》(以下简称“合作安排”),落实港深双方在重建后的皇岗口岸实施“一地两检”的合作框架。
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表示,衷心感谢中央对在皇岗口岸实施“一地两检”和成立港方口岸区的大力支持。港方口岸区定于7月31日0时成立,由特区依照特区法律实施管辖;合作安排和场地使用权协议的签署,是口岸开通筹备工作的重要里程碑。特区政府会继续与深方紧密合作,有序推进系统测试、运作及应急演练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口岸各项设施及运作安排稳妥周全。
深圳市口岸办表示,长远而言口岸制度创新将完善大湾区跨境基础建设布局,打通深港规则衔接关键节点,协助粤港澳大湾区高品质发展。
重建后的皇岗口岸定位为港深之间最重要的24小时客运陆路口岸,并实施“一地两检”安排及“合作查验、一次放行”的全新通关模式。日后使用该口岸的整体通关时间,将由原来落马洲/皇岗口岸的约30分钟大幅缩减至约5分钟;口岸的设计通关流量将提升至每日20万人次,待港铁北环线支线开通后,更可进一步增至每日30万人次。(央视新闻)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