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个人贷款业务将迎来新变化,贷款人要向借款人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表中准确完整反映借款人实际承担的融资成本,实现贷款成本阳光化、透明化。
随着新规落地进入最后倒计时,记者调查了解到,多家银行、消费金融机构已紧锣密鼓地推进业务调整与系统改造工作,力求在8月1日前全面达到规定要求。
需在贷款合同签署前确认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
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指由借款人承担的与贷款相关的各项息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利息、分期费用、增信服务费等正常履约成本,以及逾期罚息等违约情形下的或有成本。
近年来,个人贷款市场快速发展,但“明着低息、暗里加价”等乱象时有发生。有消费者反映,贷款时说“日息万三”,听着特别划算,可真借了钱才发现,加上担保费、服务费等,最终成本可能会翻好几倍。
在新规下,一张表格即可明示所有贷款成本。《规定》明确,所有个人贷款产品必须在签约前向借款人提供统一的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该表格需将贷款利息、分期手续费、担保费、服务费、保险费、平台管理费等正常履约状态下发生的全部成本,以及逾期罚息、挪用罚息等或有违约成本,一并纳入并折算为年化百分比率,且《规定》明确,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必须在贷款合同签署前完成确认。这意味着,消费者只需看一张表,就能掌握贷款的全部真实成本。
本次新规覆盖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信托公司、小贷公司等各类放贷机构。
金融机构加速调整推动贷款市场健康发展
目前,金融机构纷纷响应,出台落实新政的具体举措。例如中国银行表示,将在贷款申请环节完整展示借款人需承担的全部成本明细,线上线下渠道同步覆盖;浙商银行自主研发综合融资成本计算引擎,确保综合融资成本测算结果与官方小程序等保持一致,已实现弹窗展示、强制阅读、变动通知等功能。中邮消费金融发布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中邮消费金融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新规落地,机构需要攻克三大核心难点:息费核算口径统一难题、全渠道流程升级改造,以及第三方合作机构协同改造。以息费核算口径统一为例,个人贷款费用多样、繁杂,公司组建专项工作小组,通过多轮研讨、反复论证,完成各类息费的标准化归集,统一核算口径。
邮储银行研究员娄飞鹏分析,《规定》短期内对相关金融机构可能带来一定的压力,但长期来看,有利于推动个人贷款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在《规定》作用下,具备自主风控、自营获客、低成本资金能力、能在合规定价下盈利的机构将成为主流贷款机构,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加透明、优质的金融服务。
“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需详细注明每一笔费用由谁收取,是银行自身,还是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助贷平台等合作机构。这有助于消费者清晰辨别资金流向,防止合作方在银行体系之外隐藏收费,也能有效遏制助贷机构在贷后环节另行加价的行为。”招联首席经济学家董希淼表示,借款人应仔细核对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确认无误后再签字,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