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7-31 02:01:51 股吧网页版
“个贷息费一张表明示”倒计时 相关机构冲刺联调测试
来源:上海证券报

  8月1日,《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下称“规定”)将正式施行。上海证券报记者从业内了解到,一些消费金融及助贷机构正在进行最后的联调测试,即将按期执行息费明示。还有机构正在探索将新增贷款业务加权平均综合年化利率压降到20%以内。

  记者另悉,近期有关部门正在对助贷机构的融担类业务运营情况进行摸排。业界预计,监管层持续规范之下,行业洗牌将持续推进。

  多家消费金融及助贷公司

  冲刺联调测试

  记者获悉,监管层已指导互联网金融协会等发布综合融资成本明示示范,供机构参考借鉴。多家消费金融及助贷机构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已收到不同产品的多份“模板”,并按照要求进行设计联调,即将正式上线公示。

  按照规定要求,贷款利息、分期费用、增信服务费、违约情形下的逾期罚息和挪用违约金等全部纳入综合融资成本,并由贷款人展示在一张“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上。

  从记者获得的一份明示表样本来看,该表格对于贷款收取标准、违约责任等信息可以做到一目了然。特别是对“违约情形下的或有成本”进行了逐条明示,成本项目、收取标准和收取主体等细节也都收录其中。

  “由于涉及的渠道及模式有所不同,这一表格会在用户的具体贷款申请页面去做明示。”上海一家消费金融机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用户在申请借款的时候,页面会自动弹窗提示,并设置强制阅读时间,用户在签合同之前可以逐条查看息费,在确认同意之前也可以随时终止申请。

  “规定的核心导向是推动借贷成本充分透明化,让借款人在确认借款前清晰掌握全部资金成本,这是对金融消费者知情权的有力保障,也将促进消费金融行业长期规范健康发展。”蚂蚁消金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公司正认真落实规定要求,各项改造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将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全面整改,推动产品展示更规范、更清晰。

  根据规定,包括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信托公司、小贷公司等在内的各类贷款机构的新增业务均被纳入实施范围。

  有行业人士透露,不同机构会根据自身的产品和渠道,对表格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整。从目前执行情况来看,自主支付个人消费贷款综合年化利率正常履约不超过24%,商品或服务分期类的受托支付个人消费贷款综合年化利率是免息至24%。也有机构表示,正在探索将新增贷款业务加权平均综合年化利率压降到20%以内。

  行业洗牌提速

  记者另悉,近期有关部门正在对助贷机构的融担类业务的运营情况进行摸排。“监管层对于助贷全链条风险监管的持续收紧,将有力推动行业优胜劣汰。”博通咨询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表示。

  在王蓬博看来,综合融资成本上限的披露要求,会直接影响银行、消费金融公司、互联网助贷平台的定价策略和营销模式。

  其中,助贷业务层面,息费明示会压缩通道类、导流类合作的盈利空间,不合规的增信收费会被清理,依靠息费不透明、变相收费、高成本获客维持运营的机构将失去竞争力,资金方合作门槛同步抬升,行业资源将向定价规范、风控能力强、披露合规的头部机构集中。

  从已公布的财报来看,上市助贷平台业绩集体“瘦身”:奇富科技、信也科技、乐信等一季度净利润降幅均超过四成;小赢科技净利润降幅超过90%,逼近盈亏线;嘉银科技、宜人智科由盈转亏。与此同时,平台放款规模和在贷余额大幅收缩。

  9月30日,《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叠加网络借贷营销规则收紧进一步抬高获客开支,资金端整体走向去渠道化,多数中小助贷机构业务投放规模或将持续缩水。”王蓬博预计。

  消费金融公司同样面临转型压力。7月29日,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消费金融公司发展报告(2026)》显示:2025年中国消费金融公司总资产规模达1.48万亿元,同比增长7.18%;贷款余额达1.43万亿元,同比增长6.85%。但已有头部消费金融公司陷入“增收不增利”困境,并主动优化资产及客群结构,行业分化日益显著。多位消费金融从业者认为,这种分化和结构性调整仍将持续,未来的竞争,将是风控能力、自主获客、场景深耕和精细化运营的比拼,那些过度依赖外部流量、自营能力薄弱的中小机构面临挑战。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