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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7-31 02:09:30 股吧网页版
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相关政策标准废止
来源:上海证券报

  工业和信息化部7月30日发布公告,废止和修订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相关政策标准,并对有关行业活动作出全面规范。此举标志着我国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体系进入系统性重构阶段。

  梯次利用,是指一些企业通过检测、分类、拆分、重组等工序处理废旧动力电池,将其制成电池产品并用于通信基站备用电源等领域。然而,废旧动力电池普遍存在一致性差、余能各异等问题,若仅作简单拆解和重组,缺乏严格的质量控制流程,生产的电池产品容易因过充、短路、挤压等情况引发热失控,带来严重安全隐患。

  近年来,部分企业借“梯次利用”之名,行生产不合格电池产品之实,导致产品使用端的相关企业与消费者难以区分合格品与不合格品,引发概念混淆与认知误导,直接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对此,工业和信息化部在2025年印发《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不再包含“梯次利用”。该办法实施以来,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规范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但是,仍有不法企业隐匿于城乡接合部、村镇等区域,隐蔽从事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活动,并将生产的电池产品用于电动自行车等明令禁止使用的领域,持续扰乱市场秩序。

  在此背景下,按照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专班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制定了此次公告。公告涉及的政策调整包括五个方面:

  一是废止《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中“梯次利用”有关条款,不再开展“梯次利用”企业公告管理,将已公告的“梯次利用”企业移出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已公告的再生利用企业名单继续有效。

  二是明确企业利用废旧动力电池生产的电池产品应符合应用领域的质量标准要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将废旧动力电池整体或经过拆分、重组、装配等相关工艺,以电池包、模块、单体等形式用于电动自行车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禁止使用的其他领域。

  三是要求相关标准化技术组织全面梳理本单位归口管理的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加紧予以废止或修订,以符合管理要求。

  四是推动相关主管部门加快推进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相关政策、标准的废止或修订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强化监管执法,依法依规查处利用废旧动力电池生产不合格电池产品等行为。

  五是督促相关社会团体全面梳理本单位及下属机构的名称、业务范围、工作内容等,对于涉及“梯次利用”有关内容的,加紧修改调整,停止“梯次利用”相关宣传推广、会议展览、服务咨询、培训交流等各类活动。

  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吴垠表示,此次公告的发布是对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体系的一次系统性梳理和规范,通过从政策、标准、行业组织等多个维度同步清理“梯次利用”相关内容,将有助于消除制度层面的模糊地带,从源头上挤压不法企业的生存空间。同时,公告强调以应用领域质量标准作为电池产品的唯一准入门槛,体现了“管产品而非管概念”的监管思路转变,有利于引导行业回归以质量和安全为核心的发展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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