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7-31 17:56:40 股吧网页版
100家企业被移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相关政策标准废止 工信部:杜绝部分企业以旧充新牟利的侥幸心理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7月30日晚间,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发布《关于废止和修订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相关政策标准以及规范有关行业活动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废止和修订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相关政策标准,并对有关行业活动作出全面规范。

  “旨在消除‘梯次利用’概念在市场中形成的惯性影响,杜绝部分企业将废旧动力电池简单拆分、重新包装后以次充好、以旧充新来牟利的侥幸心理,切实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共安全。”工信部方面表示。

图片来源:工信部官网

  “梯次利用”电池是指一些企业通过检测、分类、拆分、重组等工序处理废旧动力电池,将其制成电池产品并用于通信基站备用电源等领域。

  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动力电池退役量逐年攀升,当前已进入规模化退役阶段。然而,废旧动力电池普遍存在一致性差、余能各异等问题,若仅作简单拆解和重组,缺乏严格的质量控制流程,生产的电池产品容易因过充、短路、挤压等情况引发热失控,带来严重安全隐患。

  今年1月初,《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实地走访发现,不少商户私自拆解退役车用动力电池,借“梯次利用”概念违规加工售卖(一线调查 | 直击新能源汽车废电池黑产链:“激光焊接 + 无证拼装”!小作坊拆解转卖利润超万元,两轮电动车主面临安全隐患)。4月27日,工信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开展规范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将聚焦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面临的突出问题,依法依规查处一批违法行为。此次工信部最新《公告》明确废止“梯次利用”相关条款、严禁违规应用,彻底整治行业乱象。

  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相关负责人也指出,过去,“梯次利用”这个标签在某种程度上被市场模糊理解,好像这类产品因为是“二手”的,就可以在性能和安全上打些折扣;一些企业也借机将未经充分检测、简单翻新的电池以“梯次”名义推向市场,甚至违规用于电动自行车等高风险领域。这带来了严重的质量乱象和安全隐患。

  针对这些问题,《公告》明确了一个核心准则:决定一块废旧动力电池能否再次进入市场的关键,是它作为一款电池产品能否全面满足所应用场景的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

  事实上,为消除此类隐患、规范行业秩序,工信部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标准,从产品设计、试验及性能、产品标识、产品认证等方面,对“梯次利用”活动提出明确管理要求。

  2025年12月31日,工信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重点明确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是指对电池进行拆解、破碎、分选、冶炼等处理,进行资源化利用的活动,不再包含“梯次利用”概念。

图片来源:工信部官网

  不过,该《管理办法》实施以来,仍有不法企业隐匿于城乡结合部、村镇等区域,隐蔽从事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活动,并将生产的电池产品用于电动自行车等明令禁止使用的领域,扰乱市场秩序。

  此外,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出台的部分政策文件、标准文本中仍有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相关内容,与《管理办法》规定不一致,容易引发公众误读和混淆,影响管理制度顺利实施。

  基于上述问题,本次《公告》明确废止《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中“梯次利用”有关条款,不再开展“梯次利用”企业公告管理,将已公告的“梯次利用”企业移出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已公告的再生利用企业名单继续有效。本次共计有100家企业被移出,名单涵盖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天津格力钛新能源有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湖南邦普汽车循环有限公司、多氟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

  “此次《公告》虽移出了100家‘梯次利用’企业的规范条件公告,但并不影响其合法、合规的生产经营活动。”上述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相关负责人强调,在全面遵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前提下,相关企业仍可继续利用废旧动力电池生产相关合格产品,依法平等参与市场竞争。

  此次发布的《公告》明确,不再把“梯次利用”当成一个特殊的、可以区别对待的产品类别,而是将所有利用废旧动力电池生产的电池产品,统一纳入一般“电池生产”的监管框架中。同时,《公告》还重申了一条不可逾越的安全红线,即明确禁止将这类产品用于电动自行车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禁止使用的领域。目前,这些领域已涵盖电动自行车、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100kWh以上储能系统、移动电源、玩具等。

  此外,《公告》还要求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快推进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相关政策、标准的废止或修订工作,协同强化监管执法,依法依规查处利用废旧动力电池生产不合格电池产品等行为。

  上述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相关负责人强调,《公告》的发布,不仅是一次政策术语的清理,更是对我国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底层发展逻辑的一次深刻重塑,其影响将是系统性、结构性的。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