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被出具警示函,涉债券受托管理违规等
来源:蓝鲸财经
蓝鲸新闻7月31日讯,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决定书显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景瑞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存在以下问题:对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尽职调查不充分。针对发行人发生监事变动、未能清偿到期债务、重大诉讼、发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发行人受到债券业务相关纪律处分等事项,未披露或未及时披露相关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未能督促发行人按规定披露相关临时报告。未能准确披露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中关于发行人新增被限制高消费、受托管理人履行及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职责情况等内容。未能督促发行人规范披露其定期报告中有息债务余额、实际控制人持有除发行人股权以外的主要资产、单项资产受限情况等内容。未严格按规定对发行人公司债券开展现场风险排查。
以上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针对上述违法行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对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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