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穆砚
7月31日晚间,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彩化学”或“公司”)发布关于股东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实控人、董事长徐惠祥决定提前终止前期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此前徐惠祥预披露合计不超3%总股本的减持计划,本次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小幅减持0.57%股份,套现超3185万元后便终止剩余减持安排。本次减持合规完成,未触及违规情形,也未改变公司股权结构与控制权。值得注意的是,在终止减持前,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在7月下旬密集开展股份补充质押操作,持续提升股权质押比例。公告表示,相关股东资信及履约能力良好,质押风险整体可控,不会对公司经营治理造成重大影响。
此前,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披露《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徐惠祥徐惠祥计划在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99115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798231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根据相关规定,徐惠祥存在一致行动人,减持比例按合并计算。
公司于近日收到徐惠祥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徐惠祥经综合考虑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剩余未减持股份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内不再减持。
本次徐惠祥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完成减持,减持区间为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7月16日,减持均价14.07元,累计减持226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57%。照此计算,徐惠祥本次减持合计变现总金额为31854480元。
本次减持前后,徐惠祥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据发生变动,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减持前后持股数量均为78650580股,占总股本19.71%,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徐惠祥变动前持有股份48260762股,占总股本12.09%,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2065191股,占总股本3.02%,有限售条件股份36195571股,占总股本9.07%,变动后持有股份45996762股,占总股本11.52%,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9801191股,占总股本2.45%,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占比无变化;臧婕减持前后持股数量均为29825208股,占总股本7.47%,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份。三人合计变动前持有股份156736550股,合计占总股本39.27%,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20540979股,占总股本30.20%,有限售条件股份36195571股,占总股本9.07%;变动后合计持有股份154472550股,合计占总股本38.70%,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18276979股,占总股本29.63%,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占比保持不变。
公告提示,徐惠祥本次减持已按规定完成预披露,截至公告披露日,减持数量在已披露计划范围内,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情形;减持全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无违规减持行为;本次股份减持不会改变公司治理结构与持续经营状态,不会造成公司控制权变更。
值得关注的是,7月21日,七彩化学发布补充质押公告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惠丰投资及一致行动人臧婕通知,二者在红塔证券办理多笔股份补充质押,合计质押347万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其中惠丰投资两笔合计167万股,质押期限至2026年9月2日;臧婕两笔合计180万股,质押到期日分别为9月1日、9月2日,全部用于补充质押。
截至当日,惠丰投资、徐惠祥、臧婕合计持股1.5447亿股,占总股本38.70%。惠丰投资持股7865.06万股,质押后累计质押4092万股,占自身持股52.03%;臧婕持股2982.52万股,新增质押后累计质押1537万股,占自身持股51.53%;徐惠祥当日未新增质押,质押股份维持1130万股,占自身持股24.57%。三方累计质押6759万股,占总股本16.93%,各方质押、未质押股份均无限售及冻结情形。徐惠祥、徐恕、臧婕分别持有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72.50%、19.25%、8.25%的股份,三人间接支配公司19.71%的股份,臧婕直接持有公司7.47%股份,徐惠祥直接持有公司11.52%股份,徐惠祥与臧婕为夫妻关系,徐恕与徐惠祥为父子关系,三人合计支配公司38.70%的股权,徐惠祥、臧婕于2024年5月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
仅隔一天,7月22日,七彩化学再次发布补充质押公告称,实控人徐惠祥在浙商证券新增一笔补充质押,质押股份50万股,为无限售股,质押起始日7月21日,解除日期9月23日,用途为补充质押。
受本次质押影响,三方累计质押数据更新:惠丰投资、臧婕质押规模无变动;徐惠祥质押股份由1130万股增至1180万股,占自身持股25.65%,对应总股本2.96%。三方合计质押股份升至6809万股,占三方总持股44.08%,占公司总股本17.06%,全部质押及未质押股份无冻结、限售情况。
公告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目前具有良好的资信状况与履约能力,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