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7-31 19:18:11 股吧网页版
红塔证券收警示函!存质控现场核查不到位、保荐工作报告披露不充分等问题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K图 601236_0

  7月31日,证监会官网披露关于对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红塔证券,股票代码:601236)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红塔证券存在质控现场核查不到位、保荐工作报告披露不充分、底稿验收把关不严等问题,上述情况违反了《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第五十五条、八十五条,《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称《保荐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按照《保荐办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红塔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红塔证券应加强对投资银行业务的内控管理,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

  据公开资料,红塔证券于2019年在上交所上市,主要业务为自营投资业务板块、财富管理业务板块以及机构服务业务板块。

  业绩方面,2026年一季度,红塔证券实现营收4.44亿元,同比减少21.64%;归母净利润1.96亿元,同比减少33.71%。

  二级市场上,截至7月31日收盘,红塔证券涨0.28%,报7.12元/股,总市值334.2亿元。2026年以来,红塔证券股价跌幅为11.33%。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