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穆砚
7月31日晚间,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仁药业”或“公司”)发布关于收到青岛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决定书显示,公司因在内控管理、合同管理、工程项目、对外投资、内幕信息登记等五方面存在不规范问题,被青岛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监管部门同时要求公司限期完成全面整改、强化董监高合规培训、排查业务流程漏洞、开展内部追责并通报控股股东,压实合规管理责任。
公告披露,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收到青岛证监局下发编的监管决定书。
青岛证监局在决定书中列明公司存在五项违规问题,一是贸易业务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内部制度执行不到位、合同未全面履行或监控不当,违反多项内控规范相关规定;二是个别销售业务缺少书面合同,个别子公司合同签署不规范,不符合销售及合同管理内控指引;三是个别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报审表不完整,违反工程项目内控指引相关条款;四是个别对外投资管理不规范,违反资金活动内控指引;五是部分内幕信息知情人未对档案表进行确认,不符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相关规定。
青岛证监局认定上述问题反映公司规范运作存在缺陷,依据相关监管规则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要求公司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决定书列明监管部门对公司的四项整改要求,一是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证券法规与内控体系学习培训,完善公司治理,严格落实内控制度;二是全面梳理公司及子公司内控体系、业务流程存在的缺陷与风险点,重点完善子公司经营、资金、购销业务管控,排查整改漏洞;三是董事会开展损失追偿,启动内部追责程序,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四是将本次事项通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督促其采取合规举措维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华仁药业称,公司收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所指出的问题,深刻反思并认真吸取教训。公司将严格按照青岛证监局的要求,认真总结,积极整改,并在期限内向青岛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有关要求的学习理解和正确运用,切实完善公司治理,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持续加强内部控制,严肃追偿问责,消除不利影响,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整体价值,坚决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推动公司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
本次收到《决定书》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
业绩方面,华仁药业2025年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3.21亿元,同比下降2.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3亿元,同比增长66.1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70亿元,同比增长65.88%。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3.10亿元,同比增长2.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95.86万元,同比下降0.4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651.23万元,同比增长34.72%。
二级市场上,截至7月31日收盘,华仁药业收盘价2.68元/股,较前一交易日上涨0.02元,涨幅0.75%,当日开盘价2.67元,盘中最高价2.70元,最低价2.65元,全天振幅1.88%,换手率1.63%,成交量19.28万手,成交额5159.40万元,股票总市值31.68亿元,滚动市盈率为-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