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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7-31 21:25:51 股吧网页版
多家银行,集体公示!
来源:上海证券报

  7月31日,在《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下称《规定》)落地前夜,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邮储银行,以及招商银行、中信银行等股份行,集体公示个人贷款正常履约年化综合融资成本上限。

  上述银行明确了新发放个人贷款收取的贷款利息年化水平上限。

  其中,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公示情况总体一致,具体明确了三类贷款的年化综合融资成本上限:

  ——个人消费贷款(不含信用卡贷款)年化利率上限为6%。

  ——个人经营贷款年化利率上限为6%。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五年期(含)以下年化利率上限为1年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0.5%,五年期(不含)以上年化利率上限为5年期以上LPR+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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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行、邮储银行公示情况总体一致,也具体明确了三类贷款的年化综合融资成本上限,但部分贷款年化综合融资成本上限高于四大行。具体为:

  ——个人消费贷款(不含信用卡贷款),年化利率上限为12%。

  ——个人经营贷款,年化利率上限为12%。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五年期(含)以下年化利率上限为1年期LPR+0.5%,五年期(不含)以上年化利率上限为5年期以上LPR+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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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公示情况总体一致,具体明确了四类贷款的年化综合融资成本上限,较六大行增加了合作类个人互联网贷款类别。具体为:

  ——个人消费贷款(不含信用卡贷款、合作类个人互联网贷款),年化利率上限为12%。

  ——个人经营贷款(不含合作类个人互联网贷款),年化利率上限为12%。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五年期(含)以下年化利率不超过LPR+0.5%,五年期以上年化利率不超过LPR+0.5%。

  ——合作类个人互联网贷款,年化利率上限为24%。

  公示自8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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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响应《规定》的具体举措。3月,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规定》,要求贷款人(包括商业银行等机构)应当在营业场所、官网等渠道清晰披露借款人正常履约情形下的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上限。

  需要注意的是,各银行强调,发放的个人贷款实行差异化定价。公示的是利率上限,具体办理贷款利率以贷款行与客户签署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为准。

  公示明确,这些利率上限适用于正常履约情形下的个人贷款。上述银行称,正常履约情形下的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各息费项目均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折算为年化水平,且其加总水平不超过国家规定上限。

  “商业银行公示个人贷款年化综合融资成本上限,是对《规定》的精准落地。”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表示,这标志着个人贷款融资成本将从“模糊议价”走向“透明封顶”。

  田利辉表示,透明化本身就是最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当融资上限公之于众,金融消费者便掌握了议价“标尺”,信息不对称的鸿沟正被制度性填平。

  《规定》还要求,贷款人开展个人贷款业务时,应当向借款人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

  “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的落地实施,对消费者、个人消费信贷市场、金融机构等都有着积极作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研究员娄飞鹏表示,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通过把贷款利息、分期费用、增信服务费、违约情形下的逾期罚息和挪用违约金等全部纳入综合融资成本,让融资成本更加明晰,有利于个人清晰对比不同机构、不同信贷产品的成本,帮助个人优化借贷决策,维护个人合法权益。

  娄飞鹏认为,这种做法将使得金融机构在提供个人贷款服务时息费更加阳光化、透明化,进而推动个人信贷市场进一步规范化;还将更好推动银行摒弃“价格战”,更好塑造自身的市场竞争力。在定价合规等方面做得较好的银行受益将更加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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