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7-31 23:36:50 股吧网页版
31省份上半年外贸数据出炉:出口产品含“新”含“绿”量不断攀升
来源:证券日报

  当前,全国31个省份的货物贸易进出口(以下简称“进出口”)“半年报”已经全部揭晓。其中,13个省份的外贸增速跑赢全国平均水平(16.9%)。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研究员宋思源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半年进出口整体呈现出总量稳、结构优、动能新、区域均衡的鲜明特征。其中,外贸大省如浙江、山东等出口结构加速迭代,出口产品含“新”含“绿”量不断攀升,有效打开外贸高质量发展新空间。

  外贸大省新质生产力

  加速培育成势

  海关总署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国进出口25.47万亿元,同比增长16.9%。

  从进出口增速看,排名前十的省份依次是陕西、海南、安徽、河北、重庆、内蒙古、河南、宁夏、吉林、江苏。其中,陕西上半年进出口同比增长93.7%,领跑全国,其余九个省份的进出口增速均在20%之上。此外,广东进出口增速为20.8%,上海为18.6%,江西为18.5%。

  从进出口总值看,有六地超过1万亿元,体量从大到小分别为广东、江苏、浙江、上海、山东、北京。其中,广东上半年进出口5.49万亿元,历史同期首次突破5万亿元大关,占全国外贸的21.6%,贸易增量9447.1亿元,对全国外贸增长的贡献率达25.6%,外贸的份额、增量、贡献均位居全国首位。

  陕西巨丰投资高级投资顾问于晓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上述省份的良好表现离不开两大因素的强有力支撑:一是贸易伙伴多元均衡,外贸“朋友圈”不断扩容;二是外贸主体队伍持续壮大,民营企业有担当、有作为。

  细看外贸大省的动能和底气,能够发现当地产业能级持续跃升的趋势十分明显。以“领头羊”广东为例,上半年,集成电路出口2667亿元,同比增长61.4%;高端制造展现出较强的国际竞争力,无人机、高端机床、工业机器人等出口同比分别增长24.6%、20.1%、16.8%;绿色低碳产品出口亮眼,锂电池、电动汽车出口同比增长42.7%、35.3%。

  再看上海,AI算力产业链已成为重要增长动能,上半年服务器、光收发模块、集成电路、工业级变压器、储能电池等AI相关产品出口均实现快速增长;同时,机器人产业蓬勃发展,工业机器人、智能仿生机器人和手术机器人等3大机器人累计出口增长1.2倍,其中手术机器人出口更是呈现2.4倍的爆发式增长。

  宋思源表示,当前,外贸大省新质生产力加速培育成势,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步伐加快,推动产业能级持续跃升,进一步巩固外贸发展韧性、激发外贸活力,为我国塑造国际竞争新优势注入源源不断的力量。

  助力外贸企业

  增订单、拓市场

  整体来看,上半年我国外贸保持良好运行态势,稳规模优结构成效显著。但也要看到,全球通胀压力未减,贸易壁垒增多,地缘冲突频发,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持续承压,下半年稳外贸仍面临不少风险挑战。

  为应对挑战、保持外贸良好发展势头,不少省份已积极行动起来。

  例如,7月2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的《北京市关于加快促进数字经济企业出海的若干措施》提出,“加快拓展机器人应用场景,鼓励本市机器人相关产品及解决方案出海。鼓励手机、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等消费电子产品拓展海外市场”。

  7月3日,江苏省商务厅发布《江苏省商务厅2026年第二批贸易促进计划》,新增29个货物贸易境外展会项目和3个境内展会项目,旨在持续加大对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支持力度。

  7月13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促进外贸保稳提质的若干措施》。会议同步披露,今年,该省还相继出台了推动港航贸一体化发展、促进贸易绿色发展、发挥信保作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等系列惠企政策措施。

  受访专家普遍表示,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是稳外贸的关键抓手。后续,会有更多省份推出增量政策举措,助力外贸企业增订单、拓市场。

  谈及增量政策举措的发力方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教授、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副院长吕越告诉《证券日报》记者,要促进外贸新动能更加壮大,加强跨境电商经营主体能力建设,支持海外仓企业加快智能化改造,做强做优数字贸易、绿色贸易,鼓励并支持高附加值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海”;加大力度拓展多元化市场,完善贸易支撑体系,打造公共服务平台,筹备并举办贸易促进活动,引导、支持外贸企业赴境外参展;加大信贷、信保等支持力度,优化跨境结算服务。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