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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8-01 03:01:20 股吧网页版
《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正式实施 多家银行公示综合融资成本上限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张琼斯

  《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下称“规定”)8月1日起正式实施,将推动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阳光化、透明化。政策落地前夜,多家商业银行集体公示个人贷款正常履约年化综合融资成本上限。

  业内专家表示,规定的实施将降低个人信贷市场的信息壁垒,充分保障金融消费者知情权,并有望重塑行业竞争逻辑。

  多家银行集中公示利率上限差异化安排

  据上海证券报记者不完全统计,7月31日傍晚,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邮储银行六家国有大行,以及招商银行、中信银行等股份行均在官网发布公示公告。上述银行称,对发放的个人贷款实行差异化定价。正常履约情形下的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各息费项目均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折算为年化水平,且其加总水平不超过国家规定上限。

  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公示情况总体一致,明确了三类个人贷款的新发放贷款的贷款利率年化水平上限。

  其中,个人消费贷款(不含信用卡贷款)、个人经营贷款年化利率上限为6%。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方面:5年期(含)以下年化利率上限为1年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0.5%,5年期(不含)以上年化利率上限为5年期以上LPR+0.5%。

  交行、邮储银行公示情况总体一致,也明确了三类个人贷款的新发放贷款的贷款利率年化水平上限,但其中两类贷款的年化利率上限高于四大行:个人消费贷款(不含信用卡贷款)、个人经营贷款年化利率上限为12%。

  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公示情况总体一致,明确了四类个人贷款的新发放贷款的贷款利率年化水平上限,较六大行增加了合作类个人互联网贷款类别。

  其中:个人消费贷款(不含信用卡贷款、合作类个人互联网贷款)、个人经营贷款(不含合作类个人互联网贷款)年化利率上限为12%;合作类个人互联网贷款,年化利率上限为24%;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年化利率上限与六大行持平。

  各银行强调,公示的是利率上限,具体办理贷款利率以贷款行与客户签署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为准。

  推动息费透明化直击信息不对称痛点

  “多家银行公示个人贷款年化综合融资成本上限,是对规定要求的精准落地。”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表示,规定的实施有望终结个人贷款业务“低名义利率+高隐性费用”模式,直击行业信息不对称痛点。

  “透明化本身就是最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田利辉表示,将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上限公之于众,金融消费者便掌握了议价“标尺”,信息不对称的鸿沟正被制度性填平。

  规定明确,贷款人开展个人贷款业务时,应当向借款人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

  “未来,金融消费者在办理贷款时,须阅读并确认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苏商银行特约研究员薛洪言表示,该表将逐项列明利息、服务费、担保费等全部支出,并统一折算为年化利率,使借款人能清晰掌握真实总成本,避免被低名义利率误导。借款人在签字确认前,应仔细核对表载费用与口头承诺是否一致,重点关注年化综合融资成本。

  冠苕咨询创始人周毅钦表示,规定落地后,将有效降低市场信息壁垒,充分保障金融消费者知情权,方便其横向对比不同机构的各类贷款产品,减少被非法中介误导、过度借贷等风险。长期看,随着综合融资成本信息公示,个人贷款价格将更透明,金融消费者的综合融资成本有望进一步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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