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8-02 11:10:40 股吧网页版
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扩大 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缴纳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为了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更好满足缴存人多元化住房需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前不久启动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并就《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相比旧条例相关规定,征求意见稿有多方面变化值得关注。

  记者梳理发现,征求意见稿主要体现出三大亮点。首先,缴存覆盖面扩大了,明确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也就是说包括外卖员、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以后也能缴纳了。

  其次,拓宽了使用范围,明确将自住住房装修、支付物业费纳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也就是说,从“购房”“租房”拓展到“修房”“养房”,让资金用途更丰富。

  此外,明确要强化公积金数字化能力建设,强化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业务协同,推动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

  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吴璟:这一轮条例的修订最大的亮点是进一步地强化了住房公积金的民生底色。一方面使它的提取和使用范围进一步拓宽,让缴存人的资金能够更直接地用于各类住房消费。另一方面是把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从传统的以单位就业人群为主,拓展到了更广大的灵活就业人群,使得制度的普惠性得到了显著增强。

  专家表示,此次修改的核心导向,在于更好满足居民特别是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多样化租房消费需求,强化住房公积金在扩大内需、促进住房消费方面的支撑作用。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