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8-02 14:50:30 股吧网页版
金马游乐定增10亿元,回复问询函自曝违规细节,员工擅自动用被查封“海盗船”
来源:红星资本局


K图 300756_0

  日前,游乐设施龙头企业金马游乐(300756.SZ)发布定增说明书,并回复了深交所下发的问询函。

  此前,金马游乐计划定增募资约10.53亿元,主要用于文旅文娱机器人研发和产业化项目、IP赋能提升项目、乐园及景点建设运营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image.png

  报告期内(2023年至2025年及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业绩存在波动,营业收入分别为7.34亿元、5.66亿元、6.75亿元和1.52亿元,净利润分别为4591.82万元、445.79万元、7773.97万元和2687.40万元。

  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公司业绩波动的主要原因,最近一年一期净利润和毛利率大幅上升、文旅投资运营业务毛利率下降、虚拟沉浸式游乐项目2024年收入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表示,2024年,企业受宏观经济波动、经营成本上升、市场竞争加剧、短期消费乏力影响较大。文旅产品同质化、核心竞争力匮乏等现象显现,导致传统体验单一的文化旅游业态内卷现象不断升级,行业结构性调整需求迫切。

  2024年,公司文旅装备制造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90.49%,由于公司当期交付的产品以中小型机械类产品居多,虚拟沉浸式游乐项目收入下降,导致文旅装备制造业务收入相较2023年度减少1.98亿元。

  2025年和2026年第一季度,国内文旅消费投资需求稳定,叠加设备更新政策红利扶持,公司把握产业发展机遇的同时,境外市场开拓亦初显成效;业绩重回增长轨道,2025年净利润同比大幅增长996.28%。

  另一方面,金马游乐境外收入呈现快速增长态势,报告期内收入金额分别为1383.95万元、7125.14万元、11938.05万元和7575.43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从1.87%提升至49.15%。主要销售区域集中于独联体、东南亚、中东及北非、拉丁美洲等新兴市场。

  境外业务毛利率显著高于境内,2023年至2026年一季度分别为31.90%、54.17%、52.97%和57.75%。

  对于外汇波动造成的影响,公司表示影响较小,已采取措施应对。

  但在定增说明书“财务风险”中,公司补充披露:公司当前境外销售主要以美元结算,美元持续贬值或汇率波动加剧可能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境外销售预计将进一步增加,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将更加显著。未来若人民币对美元等主要外币汇率发生大幅波动,产生较大的汇兑损失,将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深交所还要求公司说明,最近三年是否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众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对此,金马游乐披露称,2025年11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向子公司深圳造梦游乐有限公司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南山监管局在深圳市南山区欢乐海岸进行检查时,发现造梦游乐运营的“海盗船”设备为通电运营状态,后经广东省特检院勘验,该公司运营的“海盗船”为大型游乐设施;经查,该设备为未取得许可制造的特种设备;此外,该设备被查封后造梦游乐员工擅自动用过设备,使“海盗船”保持通电状态。

  依据相关条例,对造梦游乐合计处15万元罚款,并没收涉事设备“海盗船”。

  金马游乐表示,涉事设备“海盗船”在运营期间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未造成任何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未导致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后果。因此,相关违法行为不构成严重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造梦游乐因使用未取得许可制造的“海盗船”被处15万元罚款,不构成从重处罚情形。

  造梦游乐对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不具有重要影响,2025年,造梦游乐主营业务收入647.45万元、净利润为-197.24万元,占发行人合并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0.96%、-2.54%,不足5%。

  因此,造梦游乐的本次特种设备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资料显示,金马游乐成立于2007年,2018年A股上市。公司业务包含高端大型游乐设施、高科技虚拟沉浸式游乐项目的研发、制造,以及创意文旅项目的规划、施工、经营。公司与环球影城、华侨城、华强方特、长隆、融创等大型主题乐园达成稳定的合作关系。

  今年来,金马游乐已累计下跌超37%,截至7月31日收盘,公司股价报25.39元/股。

  综合自公司公告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