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天安新材(603725)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公司拟以不低于3000万元(含)、不超过6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贷款资金等)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18.68元/股(含)。
公告显示,本次回购股份中,不低于1500万元(含)、不超过3000万元(含)的部分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出售),剩余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转让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在资金来源方面,公司已取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工商银行佛山分行承诺给予公司不超过5400万元的股票回购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具体贷款金额、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本次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出售)的股份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按回购价格上限18.68元/股测算,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3000万元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60.6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3%;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6000万元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21.19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5%。
公司表示,本次回购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
经问询,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之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均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