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8-03 13:20:50 股吧网页版
港交所五年期国债期货正式上市,首批13家流动性提供商公布
来源:证券时报

  8月3日,香港交易所在香港举行五年期中国国债期货上市仪式。据介绍,相关期货合约今起交易,该产品作为离岸市场唯一的国债期货合约产品,旨在满足境外投资者日益增长的利率风险管理及交易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次上市仪式上,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财政司司长陈茂波、香港证监会主席黄天祐、香港交易所主席唐家成等均有发声。

国债期货上市对香港有重要战略意义

  据了解,本次上市的五年期中国国债期货产品,是当前唯一一只离岸市场上的同类产品,让国际投资者可沿用在港的交易账户、习惯和流程,在离岸市场完成相关合约的交易和结算。这是香港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发展的新里程,它不仅丰富香港市场的人民币风险管理工具,更标志着国债在离岸市场的深化发展和人民币国际化的有序推进。

  债券通在2017年启动,让境外投资者可通过北向通参与内地债市,其后南向通开通,实现了双向的交易;三年前推出的利率互换通,让投资者能为其中国国债持仓对冲利率风险;这次的国债期货上市,则为国债提供标准化、场内化、具流动性的离岸对冲工具。因此,债券通、互换通到国债期货的启动,建构了一条现货与期货之间的风险管理闭环,让境外投资者能更高效便捷地在离岸市场参与人民币国债交易。

  对此,在上市仪式上,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财政司司长陈茂波表示,国债期货上市对香港而言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香港要巩固提升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更要迈向更多元化的发展,不只做筹融资的中心,还要做定价中心、风险管理中心以及资产配置中心,国债期货正好能提升香港在这方面的功能和优势,配合互联互通的深化,香港的角色将会从连接内地和国际市场进一步升级为双向配置和双向风险管理的枢纽。

  香港交易所主席唐家成表示,五年期国债期货是香港交易所丰富人民币产品的重要一步,也是香港建设固定收益和货币产品生态圈的重要里程碑,国债期货将为投资中国债市的国际投资者提供高效的利率风险管理工具,它也将成为沪港通、深港通、债券通、互换通的重要补充,进一步丰富香港市场的人民币产品,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

  香港证监会主席黄天祐则指出,作为目前唯一在离岸市场上市的中国国债期货,这一创举意义深远:一方面,它为全球投资者提供了对冲在岸利率风险的有效工具,助力资产配置的持续优化;另一方面,它能有效提升国债市场的参与度、流动性及定价效率,进一步促进双向资本流动。因此,国债期货不仅是离岸产品的重大突破,更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化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一座举足轻重的里程碑。

  为了让国债期货真正发挥效能,黄天祐提出:

  第一,投资者和资产管理人,应善用国债期货对冲利率风险,与互换通等机制形成有机互补,完善离岸风控体系,稳步提升投资回报;

  第二,经纪商及期货商,应充当客户的理性引导者,在提供丰富、稳健产品与服务的同时,深耕投资者教育,在多变难测的市场中,增强客户的风控意识;

  第三,行业协会与研究机构,需充分发挥智库作用,持续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前瞻视野,加深对多元投资与分散风险方面的理解;

  第四,监管机构、交易所及结算所,更要勇挑重担,持续优化制度与基础设施,为未来推出更多国债期货产品奠定坚实基础。

公布首批13家流动性提供商,上市首日表现平稳

  证券时报记者注意到,香港交易所为本次国债期货的上市委任了流动性提供商及活跃交易者。流动性提供商负责就所有未平仓期货合约持续提供双边报价,以促进交易活动。港交所在其官网公布了国债期货的首批13家流动性提供商,其中,银行类5家,券商类8家。

Image

  对此,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方面表示,公司以流动性提供商身份参与产品交易,成为首批成功开展做市报价的三家中资金融机构之一。挂牌交易首日,交通银行(香港)成功开展做市报价与交易,为全球投资者提供国债期货流动性与利率对冲服务。交通银行长期深度参与互联互通市场建设,未来将持续依托成熟的离岸交易能力,以多元化离岸金融服务,稳步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促进两地资本市场双向开放。

  港交所方面还表示,本次国债期货合约自上市首日起首六个月的香港证监会征费将获豁免,并于2027年7月30日前享有交易费50%折扣。

  此外,从本次五年期国债期货的上市首日交易情况来看,产品吸引了多方参与交易,截至证券时报记者发稿,“九月-26”和“十二月-26”这两类合约分别成交939张和235张。

Image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