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晚间,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皇庭”或“公司”)发布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及旗下子公司被江西省发展升级引导基金起诉,卷入一桩超3.14亿元的合同纠纷案件并被申请财产保全。本次诉讼源于多年前的股权回购及差额补足系列协议,相关基金存续期满后,约定股权回购条件触发,但相关责任主体未按期履行回购及差额补足义务,原告遂提起诉讼,要求多名被告支付股权回购款项、承担律师费及全部诉讼费用,上市公司及子公司被诉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目前案件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结果及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应诉、协商处置,最大限度降低事项带来的影响。
公告披露,公司子公司深圳市皇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近期收到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诉讼材料。原告江西省发展升级引导基金(有限合伙)提起合同纠纷诉讼,被告包含周炳、德兴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瑞豪智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皇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深国商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三人是德兴意发半导体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德兴产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案件现已立案,原告已向法院申请对全部被告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原告诉讼请求包含四项内容,一是判令周炳、德兴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向第三人德兴意发半导体产业投资基金支付股权回购款,计算基准为对应实缴出资2亿元,按照年化8%单利计算,暂计至2026年5月31日金额为314151232.87元;二是判令深圳市瑞豪智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皇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深国商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前述付款义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三是本案律师费6万元由六名被告共同承担;四是本案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由六名被告共同承担。
案件相关事实与理由显示,第三人一德兴意发半导体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意发基金”)于2018年10月23日完成工商设立,依据意发基金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意发基金存续期为七年。原告江西省发展升级引导基金(有限合伙)为意发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并持有意发基金29.987%合伙财产份额(对应出资额为6900万元)。第三人二德兴产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兴产融”)为意发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现因德兴产融怠于向三被告行使权利,原告为维护意发基金全体合伙人权利,依法提起本诉讼。
2019年,意发基金与被告一周炳签订了《回购协议》。该协议约定若意发基金持有的目标股权未在处置收益分配日足额获得预期收益分配和返还出资,意发基金有权书面要求被告一周炳受让其持有的目标股权,受让价格为:意发基金就持有的目标股权对应的实缴出资金额×(1+8%×当期出资存续期间的实际天数÷365)-意发基金在持有股权期间已获分配的期间收益金额-意发基金在处置收益分配日实际获得分配的金额。同时,该协议约定,处置收益分配日系指意发基金存续期届满之日,预期收益系指按年化8%(单利)计算的收益。
2019年,第三人一意发基金与被告一周炳、被告二德兴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投集团”)等主体签订了《回购及差额补足协议》。该协议约定:如果被告一周炳实际支付的远期收购价款与上述公式计算的金额之间存在差额,被告二德投集团应向意发基金补足差额,此时德投集团也为目标股权的受让方。
2022年,第三人一意发基金与被告一周炳、被告三深圳市瑞豪智芯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皇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豪智芯”)签订了《履行回购权的协议》。该协议约定:若被告一周炳未履行《回购协议》约定的全部义务,被告三瑞豪智芯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意发基金存续期届满后,意发基金持有的目标股权未获得预期收益分配和返还出资,《回购协议》内约定的股权回购条件已成就。意发基金管理人德兴产融分别向被告一周炳、被告三瑞豪智芯发送《转让通知》和《关于〈转让通知〉的告知函》,要求其支付收购价款。德兴产融向被告二德投集团发送《关于要求履行差补义务的通知函》,要求其支付差额补足款。前述通知发出后,被告一周炳、被告三瑞豪智芯未向意发基金支付股权回购款,被告二德投集团也未承担差额补足义务并依约受让目标股权。
原告为维护意发基金全体合伙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公告表示,鉴于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后续审理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公司将尽快组织人员收集整理相关案件资料,积极应诉,同时加强与原告及法院的沟通协商,尽量降低对公司的影响。
此前,7月14日,*ST皇庭发布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本期业绩为亏损状态。
2026年上半年,公司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25000万元至30000万元,上年同期亏损18540.96万元;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28000万元至33000万元,上年同期亏损19400.69万元;预计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21元至0.25元,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16元。
公司披露本期亏损规模同比扩大存在两方面核心原因,2025年深圳皇庭广场完成司法以物抵债处置后,报告期该项目对应业务净利润减少1.42亿元,土地增值税增加1.80亿元,利息支出减少1.33亿元,综合叠加后造成本期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1.89亿元;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子公司瑞泽租赁收回部分融资租赁款项,确认0.71亿元营业收入,对应增加净利润0.7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