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8-03 20:45:30 股吧网页版
江小白诉东方甄选商业诋毁案结果公布:构成商业诋毁 赔偿30万元
来源:经济参考网

  8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依法规范平台经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江小白起诉东方甄选商业诋毁纠纷案的判决结果也随之首次对外披露。最高法发布的案例显示,法院审理认定,某优选(北京)公司构成商业诋毁,判令其赔偿重庆某酒业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0万元。一审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据悉,纠纷源于2024年7月的直播带货事件。彼时东方甄选某主播在推销白酒产品的直播过程中,发表涉及江小白品牌的对比言论,称江小白产品包装无“白酒”字样、相关产品不属于固态发酵酒。相关言论传播后引发消费者争议,江小白方面发布声明指其存在误导消费者、损坏品牌声誉的行为,双方沟通、致歉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后,江小白向法院提起商业诋毁诉讼。

  2024年11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直播带货属于经营行为,经营者及其主播对同类竞品作出的商业评论,应以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不破坏公平竞争秩序为前提,负有高于普通消费者的审慎注意义务,直播即时互动场景下的临场表述不能成为免责事由。同时,法院表示,涉案主播将白酒酿造标准与该白酒品牌部分产品的包装特征不当关联,未区分该品牌旗下白酒与果味酒产品,也未呈现其多款白酒已获得纯粮固态发酵认证的事实。相关表述经选择性呈现与不当关联后,足以使公众对该白酒产品产生错误认知,超越了正当商业言论的边界,构成误导性信息,符合商业诋毁的法定构成要件。

  该案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典型案例,用以明确直播营销领域误导性信息的认定标准,划定直播电商场景下竞品评价的合法边界,引导行业规范竞争。

  公开信息显示,重庆江小白酒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是一家集高粱种植、技术研发、酒品酿造、产品分销为一体的综合性酒业公司,主打年轻化白酒产品;东方甄选是东方优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推出的直播电商品牌,主营农产品电商。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