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再度被罚!未及时披露2025年债券年报,融创房地产及三名责任人收警示函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8月3日,根据天津证监局发布的公告,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债券发行人,未按规定及时披露2025年债券年度报告,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同时,公司财务负责人韩耀林,副总裁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高曦,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汪孟德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融创房地产成立于2003年,是融创中国体系内核心地产开发平台。
查询处罚记录发现,因2021年12月至2025年6月期间未及时披露未能清偿到期债务;2022年至2025年上半年期间,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发生资产被查封的情况,2026年4月,融创房地产被天津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来源: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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